保山市昌宁县2013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13〕30号)、《保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保政教发〔2013〕176号)要求,今年的特岗教师招聘实行笔试与面试相结合。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笔试继续实行全省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面试由昌宁县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110个)
(一)初中岗位(77个)
语文11个,数学11个,英语8个,物理4个,化学4个,生物4个,政治4个,历史5个,地理4个,音乐6个,体育6个,美术6个,信息技术4个。
(二)小学岗位(33个)
语文5个,数学5个,英语5个,音乐5个,体育5个,美术5个,信息技术3个。
二、招聘对象
(一)初中岗位
1. 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 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1983年6月16日后出生)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小学岗位
1. 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 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1983年6月16日后出生)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 近三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合格、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二)报考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四个学科教师的,必须专业对口;报考其他科目的按对应专业报考,没有对应专业的,按相近专业报考。
(三)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规定要求。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应标准要求,并取得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五)取得教师资格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招聘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提交材料要求
1. 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6月17日—6月21日(报名以现场报名为准)。
2. 现场报名地点:昌宁县教育局人事股。
3. 报名报岗要求:每位报考者只能任选1个岗位报考。
4. 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2013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应届毕业生填写的《2013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由所在学校院系审查盖章;往届毕业生填写的《2013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由工作单位或个人档案托管单位审查盖章,现场报名时提交)。《2013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由报考人员在云南教育网(http://www.ynjy.cn)下载。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代,但在领取准考证时,须交验毕业证)。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免冠半寸半身近照1张。
(6)应聘考生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如有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资格,且二年内不得报考教师,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应聘考生自己承担。
(二)准考证发放
1.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3年7月17日—7月18日。
2. 准考证发放地点:昌宁县教育局人事股。
(三)笔试
1. 笔试时间:2013年7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2. 笔试地点:昌宁县第三中学。
3. 笔试组织:全省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考务工作由县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4. 笔试内容: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为《云南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大纲》,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分为两个类别:应聘小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7个学科;应聘初中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13个学科。初中、小学分学科使用不同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8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四)面试、体检和聘用
1. 面试。笔试结束后,组织面试。面试前需对考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如证件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则取消面试资格。面试由昌宁县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办法另行制定),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当场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2. 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笔试分数+代课加分+面试分数)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并将情况报送上级核准后,组织体检。
3. 聘用。考核、体检、政审合格后,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无疑义的办理聘用手续。特岗教师经省教厅审核确定后由县教育局与应聘教师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聘期三年,与县招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对聘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三年考核合格、自愿在本地学校从事农村基层教育工作的,报县、市人社部门批准后,纳入国家正式在编教师管理。特岗教师在聘用期内不得报考国家公务员和研究生,不得调动到非“特岗计划”设岗单位。
五、工作纪律
(一)教师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认真执行特岗教师招聘和事业单位招聘相关规定。
(二)教师的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监督,同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如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本公告由昌宁县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5—7130786
特此公告
昌宁县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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