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按面试方案规定正常进行。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等额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有政策性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学成绩+教育心理学成绩+专业知识成绩+教法技能成绩+政策性加分)÷2.5〕×50%+〔面试成绩〕×50%;没有政策性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学成绩+教育心理学成绩+专业知识成绩+教法技能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八、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根据本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3】52号)中有关优先录用的规定执行,若再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又相同则以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成绩高者优先,若还相同则重新组织综合成绩并列者面试。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后,由招聘学校党支部组织对拟录(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内容进行考核。
(二)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文件执行。由曲靖市教育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招聘学校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由曲靖市教育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生考核、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本岗位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通过规定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
九、录(聘)用手续办理程序及时限要求
1.曲靖市教育局按照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聘)用人员,由曲靖市教育局提出拟录(聘)用意见报送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录(聘)用手续。
3.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因通过其他方式就业等原因放弃录(聘)用资格的考生,必须在录(聘)用手续办理开始一周前,向曲靖市教育局提交《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由于考生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以及公示结果影响录(聘)用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本岗位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4.招聘学校须与新招聘教师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招聘教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和监督
1.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和社会的监督。曲靖市教育局纪检监察人员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2.招聘学校及其主管部门从事考试招聘、面试、考核、体检等组织工作的人员,与考生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3.对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在公开考试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由招聘主管机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交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4.对自愿放弃资格复审、面试或录(聘)用资格而未按规定提交自愿放弃申请的考生,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
5.对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考生,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替考行为,若替考者有工作单位的,建议其工作单位对替考者以予纪律处分。
曲靖市纪检监察机构和曲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及时处理。整个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必须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各项具体工作务必按时、抓紧、抓实、抓细,确保今年的公开招聘工作圆满完成。
十一、本方案由曲靖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曲靖市教育局学生工作科:0874-3330159
监督电话:曲靖市纪委第五纪工委:0874—3128031
曲靖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0874—3312650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8967946
2013年曲靖市教育系统拟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单位 |
岗位 层次 |
岗位 名称 |
人 数 |
专业 |
学历 |
招聘条件 |
曲靖市第一中学 |
高 中 |
语 文 |
2 |
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汉语、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汉语言文字学、语文教育、汉语言文学教育、文秘教育、中文教育、汉语语言文学、应用语言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本 科 及 其 以 上 |
具有应往届普通招生计划高等教育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未就过业、取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持高中语文教师资格证 |
曲靖市民族中学 |
高 中 |
数 学 |
1 |
数学与应用数学、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数学、数学基础科学、数学教育、应用数学 |
本 科 及 其 以 上 |
具有中职职称以上可放宽到40周岁、从事招聘岗位教学2年及以上、取得学士学位的在职教师、分别持有高中数学、高中英语、高中物理教师资格证 |
英 语 |
1 |
英语语言文学、国际英语、教育英语、英语、英语和高等教育、英语教学、英语教育、英语教育与翻译、英语应用、英语语言文学、 | ||||
物 理 |
1 |
物理学教育、物理教育、物理学、应用物理、应用物理学
| ||||
曲靖市第一小学 |
小 学 |
体
育 |
1 |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体育学、体育管理、体育服务与管理、运动训练、体育运动训练、体育教育训练学
|
本 科 及 其 以 上 |
具有应往届普通招生计划高等教育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未就过业、取得学士学位的 毕业生、分别持有小学体育、小学音乐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
音乐 |
1 |
艺术教育、音乐学、音乐教育、青少年舞蹈教育表演、舞蹈教育、舞蹈学、舞蹈表演、音乐与舞蹈、音乐表演、音乐、舞蹈编导、音乐舞蹈教育
| ||||
单位 |
岗位 层次 |
岗位 名称 |
人 数 |
专业 |
学历 |
招聘条件 |
曲靖市第二小学 |
小学 |
语文 |
1 |
汉语言文学、小学教育(中文与社会方向)、对外汉语、汉语、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汉语言文字学、语文教育、汉语言文学教育、文秘教育、中文教育、汉语语言文学、应用语言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本科 |
具有应往届普通招生计划高等教育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未就过业、取得学士学位的 毕业生、具有小学及其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 |
1 |
中国现当代文学、汉语国际教育、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代文学、对外汉语教学、中国语言文学、应用语言学、古代汉语、现代汉语、汉语教学、语言学、学科教学(语文)、语文教学论、语文学科教学论 |
硕士研究生 |
具有应往届普通招生计划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未就过业、取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具有小学及其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 | |||
曲靖市第二幼儿园 |
幼儿教育 |
教 师 |
3 |
学前教育 幼儿教育 |
大专 及其 以上 |
具有应往届普通招生计划高等教育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未就过业的毕业生、持幼儿教师资格证 |
曲靖市机关幼儿园 |
幼儿教育 |
教 师 |
3 |
学前教育 幼儿教育 |
大专 及其 以上 |
具有应往届普通招生计划高等教育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未就过业的毕业生、持幼儿教师资格证 |
合计 |
|
|
15 |
|
|
|
曲靖市教育局
201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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