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测试对象、时间与地点
(一)测试对象
经现场确认、体检合格的2013年春季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申请人(含县<区>委托测试的申请人)。
(二)时间与地点
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含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测试
(1)测试时间:2013年6月15-16日(上午7∶20,下午12:50前报到)
(2)测试地点:莆田市实验小学。
2、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含部分中小学学科)测试
(1)测试时间:2013年6月18日(上午8∶30,下午14:20前报到)
(2)测试地点:
上午:莆田职业技术学校培训楼四层会议室
下午: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25号楼三层301室(仙游县枫亭镇)
具体测试安排见附件。
二、测试办法
(一)本次测试除信息技术、美术、体育、音乐和幼儿等学科采用片断教学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外,其它学科的测试办法均以片断教学为主。片断教学时间为15分钟,撰写教案稿时间为60分钟。
(二)信息技术、美术、体育、音乐和幼儿等学科测试办法
1、信息技术学科:先专业技能测试(用WORD制作教案稿电子文稿,60分钟),再进行片断教学(15分钟)。
2、美术学科:先专业技能测试(撰写美术字和现场素描作画二项,90分钟),再进行撰写教案稿(60分钟)和片断教学(15分钟)。考生须自带三角板、画板、铅笔、8开素描纸等测试用品。
3、体育学科:先撰写教案稿(60分钟),再进行片断教学(10分钟)和专业技能测试(讲解并示范规定的三项动作,5分钟)。
4、音乐学科:先撰写教案稿(60分钟),再进行片断教学(10分钟)和专业技能测试(边弹边唱规定和自选歌曲各一首,10分钟)。考生须自带相关音像资料(CD光盘或VCD光盘或U盘)等测试用品。
5、幼儿学科:先撰写教案稿(60分钟),再进行片断教学(10分钟)和专业技能测试(弹、唱、跳、画”四项,25分钟)。“弹”和“唱”的测试内容为边弹边唱规定和自选歌曲各一首(10分钟);“跳”的测试内容为自选舞蹈一个(5分钟);“画”的测试内容为命题简笔画(10分钟)。考生须自带相关音像资料(CD光盘或VCD光盘或U盘)、铅笔、橡皮擦、画板和A4复印纸等测试用品。
三、注意事项
1、参加测试的申请人要按照测试时间安排(见附件),持身份证到考点相关学科候考室准时报到(超过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
2、参加测试的申请人除考试用笔、身份证、教科书和教师用书等考试用品外(技能学科还应携带相关的技能测试用品),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和与测试有关材料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测试成绩。
3、体检不合格申请人参加测试,测试成绩无效。
4、应参加测试申请人未按时参加测试,视为自动放弃。
5、其他未尽事宜,可向相应的认定机构咨询。
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莆田市教育局2684682、仙游县教育局8398230
荔城区教育局2385622、城厢区教育局2677566
涵江区教育局3599811、秀屿区教育局5873021
湄洲岛事务局5093807、北岸教育局5952913
附件: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安排表
莆田市教育局
201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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