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满足工作需要,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商务学校(原省供销学校)始建于1952年,校址位于哈尔滨市,是一所公办商务类文理兼备的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曾获得过“黑龙江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先进单位”、“省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隶属于省供销合作社。
二、招聘的职位及数量
省商务学校本次公开招聘一个管理职位、总计3名人员(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9月30日后出生);
3、政治素质好、品德优秀、工作能力较强、业绩较突出;
4、身体健康;
5、具备《黑龙江省商务学校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附件1)中规定的招聘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
报名网址: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选调”专栏)。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名人员可在9月26日9时—10月10日16时期间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可在网上查询)。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请于9月27日9时—10月11日17时期间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并打印报名登记表。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取消所报职位报名资格。
3、现场资格确认(领取准考证)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于10月10日—10月13日带2张1寸照片(与上传电子照片同底)及其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到省供销合作社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西二道街5号
联系电话:0451-88321088;0451-87685990
4、注意事项
(1)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特殊情况,报请省人保厅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2)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现场资格确认和考核时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素质和文字综合能力。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为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增加面试人数)。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考核。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
考核主要了解拟聘用人选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拟聘用人选根据应试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面试分数高者优先。
(四)体检
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黑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为受聘人员办理调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时间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相关事项
(一)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451-84642541(省供销合作社监察处);
(二)本方案由省供销合作社人事劳资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