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13年教师招考聘用简章
经市政府批准,根据需要我市将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考的办法聘用495名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考聘用计划
招考聘用计划见《呼和浩特市2013年普通类教师招考聘用计划表》(含“六类服务基层项目岗位”、“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岗位”和“蒙汉语兼通岗位”)、《呼和浩特市2013年免费师范毕业生招考聘用计划表》、《呼和浩特市2013年代课人员招考聘用计划表》。
二、报考资格及条件
(一)所有报考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思想品德良好,具备教育教学基本功;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
4.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者聘用后,应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6.符合用人地区、学校(单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为体现学有所用的原则,报考者选报志愿应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不得跨专业报考。
(二)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内政发〔2013〕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的有关要求,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和蒙汉语兼通人员。
报考定向招聘“六类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要求必须是截止2013年9月1日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凡是截止2013年5月12日被正式录用到机关或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能再报考定向招聘“六类服务基层项目”的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六类服务基层项目”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
报考蒙汉语兼通岗位的人员,要求必须是蒙古语授课的高校毕业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呼和浩特地区在编教师;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普通类招聘计划报考要求: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2周岁以下(1980年5月1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五)免费师范毕业生招聘计划报考要求:
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的2013年毕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与我市中小学已达成就业意向并经主管教育部门批准的,需按照免费师范毕业生招聘计划履行报名手续。
(六)临时代课人员招聘计划报考要求:
经有关教育部门批准备案的2009年6月30日前,在本市公办中小学临时代课在岗人员(没有事业编制)参加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2年5月12日以后出生),但只允许报考本地区(学校)临时代课人员招聘计划。
三、照顾条件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4个少数民族的报考者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四、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kszx.cn)。
2.报名时间:
(1)报考“六类服务基层项目岗位”、“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岗位”和“蒙汉语兼通岗位”人员:2013年5月12日8时整??5月13日18时整。
(2)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2013年5月15日8时整??5月17日18时整。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者尽可能提早报名。
3.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考者在填写报考志愿时,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及相应代码(详见《招聘计划表》),所选志愿应与所学专业一致,不允许跨专业报考。报名时报考者要详细、准确、如实的填写《呼和浩特市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者: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现场信息确认后也将无法修改)。
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招聘计划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与参加笔试、试讲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用蒙古文答卷的报考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报考者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考聘用过程,特别是在试讲报名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二)现场图像采集和信息确认
1.时间
①报考“六类服务基层项目岗位”、“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岗位”和“蒙汉语兼通岗位”人员:
2013年5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②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
2013年5月18日~5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呼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市十九中西侧)
3.报考者须提交以下资料:
(1)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2)报考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岗位和蒙汉语兼通岗位的人员须持蒙授专业的毕业证明;
(3)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期应在2013年5月26日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