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戚墅堰区2013年幼儿教师招聘简章
为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区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工作的通知》(常人社〔2012〕33号)文件精神,经戚墅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文体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对象及条件
序号 |
招考岗位 |
招考人数 |
招考对象 |
招考条件 | |
学历 |
备 注 | ||||
1 |
01 |
8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具备教师资格证书,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户籍不限 |
2 |
02 |
12 |
社会 |
中专及以上 |
具备教师资格证书,有5年及以上幼教工作经历且目前在常州市区幼儿园任教(金坛、溧阳、武进、新北除外),限常州市户籍,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
2013年5月21日—5月22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
戚墅堰区教育文体局办公室(东方东路168号5036房间,B2、30路、77路公交均可到达)
(3)报名材料
两张2寸近期彩照(反面写上姓名、出生年月)、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一)、任教证明(见附件二)及各类获奖证书。
上述材料均需原件与复印件,经报名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
(4)报名注意事项
①本次公开招聘,统一设立1:2的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②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③5月24日上午9:00—下午5:00持本人身份证在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2.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专业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100分)
时间:2013年5月25日上午8:00—11:00
地点:戚墅堰区社区培训学院(戚墅堰区小铁路2号,可乘坐7路、77路公交,戚大街站下)
内容:教师职业倾向、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和能力。
本次笔试无复习提纲,不举办培训班,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培训。请考生带好身份证、准考证。
5月28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在戚墅堰区教育网(http://www.qqedu.net)公布进入专业技能考核的人员名单。
(2)专业技能考核(100分)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另行通知
内容:弹、唱、跳、画及答辩等,具体内容及要求与进入专业技能考核的人员名单一同上网公布。
3.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占30%、技能考核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于6月7日前在戚墅堰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http://www.qqedu.net)。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由区教育文体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暂行)》,体检费自理。
4.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网站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5.录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五、其他
(一)本次考试收取报名费、考务费90元/人。
(二)2013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出示时间可推迟至7月底前,逾期不能提供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监督管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戚墅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文体局负责组织实施,全程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对违反招考录用纪律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区纪委、区监察局对招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区纪委、区监察局 0519—89863082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9—89863282
区教育文体局监察室 0519—89863207
区文教局报名咨询电话:0519—89863197
七、本简章由戚墅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戚墅堰区教育文体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并及时公告。
戚墅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戚墅堰区教育文体局
二○一三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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