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3年教师招聘简章
为充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党工委、管委会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选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拟公开增聘教师140名:初中32名,小学88名(其中,为同济中学、德开小学和长河小学选聘20名优秀教师),幼儿园20名。具体学科计划如下:
优秀教师: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生源、户籍均不限。
(三)参加初中、小学教师选聘的第一学历为国家计划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具有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的师范类毕业生;参加幼儿教师选聘的第一学历为国家计划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或以上学历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参加优秀教师选聘的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
(四)参加中、小学教师选聘均须专业对口,即所报专业须与教师资格证专业、毕业证专业一致。
(五)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优秀教师选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六)本区内的教师符合以上报考条件并在本区教育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2011年9月前录入)的,可报考宋官屯办事处、长河办事处的中小学教师岗位。被录取后原学校出现的岗位空缺从这次入选的其他人员中递补。
(七)参加优秀教师选聘的,必须另外具备:
1、一级教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地市级或以上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优秀教师(模范教师)、特级教师、青年教师专业人才、优质课(课堂教学基本功)比赛二等奖或以上。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三年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4、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3年5月21日至5月2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德州市同济中学(从德州汽车站、火车站乘18路公交车,到市人民医院经济开发区分院下车,北行50米即到);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以上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诚信承诺书》(在招聘简章附页下载填写);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在职人员需提供由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2013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交就业推荐表及学校(院系)出具的能取得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的证明。
区内在职教师,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工作满2年以上(2011年9月前录入)的证明信。
参加优秀教师选聘的,另提供一级教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及地市级或以上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优秀教师(模范教师)、特级教师、青年教师专业人才、优质课(课堂教学基本功)比赛二等奖或以上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初中、小学和幼儿园不得兼报,报名经确认后不得更改。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