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岗位学历条件为中专(中师)及以上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需达到1:3及以上的比例才能开考,达不到1:3及以上的,则对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2、招聘岗位学历条件为大专、本科及以上的,按以下办法确定:
(1)一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及以上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
(2)一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考务工作由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笔试考试内容为:
1、应聘计生、卫生系统招聘岗位为: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中心149岗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54岗位、县人民医院163岗位、县人民医院164岗位、县民族中医院174岗位、革东镇中心卫生院180岗位、革东镇中心卫生院182岗位、太拥镇中心卫生院202岗位、南寨乡卫生院208岗位的考生,笔试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能力);
2、应聘计生、卫生系统除上述岗位外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笔试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3、应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
4、应聘管理岗位和除上述1、2、3外其他(系统)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笔试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能力)。
笔试时间为2013年6月9日上午9:00—11:00
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或《教育基础知识》或《综合知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能力)
笔试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剑河县,笔试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入闱面试的考生除外)。
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面试前对拟入闱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只进行面试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则确定为入闱面试人员。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入闱面试人员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参加面试,但面试成绩或考生考试总成绩分数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hx.gov.cn/)通知公告栏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拟进入面试考生须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学位证(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4张;
4.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护士资格证、导游证、统计从业资格证、药师(士)执业证等);
5.现仍在岗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选聘生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服务期满的“四项目”人员须持服务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经州级人社部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的,还需出具所在地人社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1份;
7.本州生源现户口不在本州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我州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本州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
资格复审由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本《实施方案》及《职位一览表》的要求对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及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复审结束后,岗位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在递补复审期内实行依次递补。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结束后,拟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和岗位取消及减少情况由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hx.gov.cn/)通知公告栏等向社会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不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面试(专业测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专业测试)
入闱面试人员为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工作由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监督。
入闱面试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如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无法接通等导致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4小时内无法联系入闱面试考生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负。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情况。面试内容及面试方式由剑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入闱面试的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面试内容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前辅导培训班。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hx.gov.cn/)通知公告栏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