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社会在职人员应出示(请按以下顺序排列):户籍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档案关系托管证明(档案关系托管在苏各人才市场的人员,可凭身份证件直接上网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并交复印件。
5.应届非师范报考者须提供教师认定机构出具的现场确认受理凭证,否则视作无法取得教师资格证,不予报名。
6.江苏省籍生源报考语文学科者需提供当年度参加高考时所在地的招生部门或者是所在大学招生部门出具的录取本一的批次证明,否则不予报名。
7.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如确有困难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者另须出示其身份证。
8.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9.户口以户口本为准,迁入时间截止至2013年5月12日。
五、考试须知
1.小学教师(含中学美术)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
2.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为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3.报考者请于5月16日上午9:30~11: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昆山教育局2号楼底楼领取准考证。
六、小学(含中学美术)招聘考试须知
1.笔试时间:初定5月18日(以《准考证》规定时间为准)。
2.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个部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20分,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等;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80分,内容为所报学科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公示。届时在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昆山教育信息网上公示笔试成绩。
4.笔试成绩划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学科需求数的1: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遇最后一名同分数,则学科专业知识分数高者取得面试资格。
5.各学科考试成绩只在应聘本学科的教师职位时有效。
6.面试形式为说课,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7.依据考试者统一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昆山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取得签约资格者名单。如录用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优先录用笔试成绩高分者。
七、幼儿园技能测试须知
1.技能测试时间:以《准考证》规定时间为准。
2.技能测试项目为:弹唱(现场公布弹唱内容)、自备舞蹈、备课说课。
3.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弹唱占30%、自备舞蹈占20%、备课说课占50%。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单项成绩均需在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
4.幼儿教师招聘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需求数的1:1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同分数,则备课说课分数高者取得体检资格,如备课说课分数也相同,则弹唱分数高者取得体检资格。
八、体检
教师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九、录用人员管理
与招聘单位签约的人员经体检、审档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实行雇员制,期限为二年,雇员制期内签订劳动合同,交纳社会养老保险,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事业单位编内人员核定,雇员制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可延长一年雇员期,期满考核仍未达到转聘条件的,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本简章由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7532164
监督电话:57514790、57371237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山市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日
招聘学段 |
学科 |
人数 |
专业要求 |
小学 |
语文 |
183 |
汉语言文学专业 |
数学 |
55 |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 | |
英语 |
32 |
英语专业 | |
科学 |
14 |
科学教育专业 | |
计算机 |
9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或教育技术学专业 | |
音乐 |
11 |
音乐或艺术类 | |
中小学 |
美术 |
12 |
美术或艺术类 |
幼儿园 |
幼儿教育 |
214 |
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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