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检及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拟聘对象,并公示一周,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对象。
2.报考城区学校的聘用对象,按其所报考学校对应聘用;报考农村中小学的,按照总成绩(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从高到低顺序选择有招聘指标的学校。报到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聘用教师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教师;考核不合格者,则延长试用期一年或予以辞退。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成立石城县201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人事领导任组长,县委分管教育领导、县政府分管教育领导任副组长,县教育局、县人保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编委办主要领导及县教育局分管人事副局长任成员。下设办公室于县教育局, 由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由县教育局牵头,财政、监察、人保、编办等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指导。
(三)不收取考生报名费,招聘所需工作经费由县财政负担。
(四)未尽事宜及具体安排将根据工作进度随时在石城教育网http://scjyw.gov.cn上公布,请各考生登录查询。本方案解释权在石城县201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附:石城县2013年全省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群众团体。
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5日印发
附:
石城县2013年全省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
招聘学校 |
招聘岗位 |
指标 |
岗位条件 |
备注 |
赣源中学 |
编导 |
1 |
本科以上本专业学历,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 |
城 区 学 校 |
播音与主持 |
1 | |||
舞蹈 |
1 |
师范类本科以上本专业学历,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 | ||
美术 |
1 | |||
县幼儿园 |
音乐 |
1 |
师范类音乐大专以上学历,取得教师资格证。 | |
学前教育 |
2 |
师范类幼教大专以上学历,取得教师资格证。 | ||
特教学校 |
特教 |
2 |
师范类特教大专以上学历,取得教师资格证。 | |
农村初中 |
语文 |
3 |
省定标准 |
特岗 |
数学 |
3 | |||
物理 |
2 | |||
政治 |
2 | |||
农村小学 |
语文 |
5 |
省定标准 | |
数学 |
5 | |||
合计 |
29 |
|
|
说明:1、以上招聘对象均要求为1985年7月1日后出生。
2、具体事项以省公示的信息为准。
3、联系电话:0797-570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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