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德政办发[2006]35号)文件规定,经乐陵市委、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3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形式、原则和标准
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市直高中教师:应往届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2、乡镇初中教师:(1)应往届全日制师范类及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非师范类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2)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在乐陵市中、小学有过教学工作经历的人员(档案中须有组织、人事或教育部门证明其在中、小学有过教学经历的相关材料)也可以报考。
3、乡镇小学教师:(1)应往届全日制师范类及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非师范类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2)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在乐陵市中、小学有过教学工作经历的人员(档案中须有组织、人事或教育部门证明其在中、小学有过教学经历的相关材料)也可以报考。
4、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触犯法律,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在校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撤消的;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现役军人,乐陵在职在编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其他原因不宜从事教学工作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均在网上同步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5月5日9:00至5月16日17:00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5月6日9:00至5月17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5月6日9:00至5月18日12: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5月21日9:00至5月23日24: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考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方视为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二)报名事项
1、报名:应聘人员登录乐陵人才信息网(http://www.sdllrc.com),点击“2013年乐陵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初审: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审查确定初审结果。
3、缴费:考务费80元。应聘人员在确认已被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乐陵人才信息网(http://www.sdllrc.com),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3年乐陵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须先在网上缴费,并于5月21日9:00—11:30,14:00—17:00到乐陵市人才市场(政府广场南侧)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在办理减免考务费时,应出具以下材料:《2013年乐陵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办理。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面试的,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人员应出具县(区)或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区)或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应出具省级共青团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相应核减或调整招聘计划数。计划核减或调整及报名情况在乐陵人才信息网予以公示。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到乐陵人才市场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13年乐陵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乐陵市以外在职人员需提交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的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以及学校出具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明。上述证明材料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并均按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
1、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和应用以及综合知识等。
笔试时间:2013年5月24日9:00—11:30
2、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达不到1:3的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在网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
2、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考人员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思想等。
3、面试考务费70元/人。
(三)成绩核算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由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聘人数1︰1比例(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并张榜公示。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相同时,采取师范类考生优先,其次笔试成绩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