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教师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宜春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素质,吸引优秀人才从事特殊教育教学工作,决定面向南昌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特殊教育专业等院校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招聘教师。
一、招聘对象与待遇
1.对象:南昌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特殊教育专业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5月6日以后出生),需具备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待遇: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形式
由宜春市袁州区人保局、文教局、监察局、编办联合组织,毕业生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并经过面试后,择优招聘,签订就业协议。
三、招聘计划(共计8人)
语文3人、数学2人、音乐1人、美术1人、体育1人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将本方案发布到南昌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就业信息网、袁州区人才人事网、宜春市袁州区文教局人事网。
(二)毕业生报名。招聘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3年5月6日上午9点至12点。
(三)审阅报名材料。审阅毕业生提交的材料,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四)组织面试。采用说课形式进行,每个考生说课时间12分钟,说课内容待定。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签约对象与签约。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签约人员。由学校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考核与体检。毕业生正式到岗之前,宜春市袁州区人保局、文教局、监察局、编办组织对学生的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就业协议。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袁州区人才人事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袁州区政府人事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聘用等手续。
五、其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2.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3.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4.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5.放弃聘用资格者;6.法律、法规及其它规定不准聘用者。
六、联络方式
袁州区文教局:0795-7028755
报名地点:南昌师专文科楼3103、3104教室
报名时间:2013年5月6日上午9点至12点
面试时间:2013年5月6日下午2点至5点
签约时间:2013年5月6日下午5点30分至6点30分
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
201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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