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江县2013年人才引进、招聘教师公告
为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经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拟面向社会人才引进中学教师,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及特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人才引进岗位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其中报考体育学科的为30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人员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三)学历条件:
1、人才引进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须具有本科学历),对取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或国家二级及以上裁判员证书报考体育学科的,放宽至本科学历。
2、公开招聘
报考高中、庐江四中和庐江中学实验初中的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农村初中和小学的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特校的须具有特殊教育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基层镇幼儿园的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的可放宽至中专(中师、幼师)学历。
(四)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报考高中的须具有高中(中职)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的须具有初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的须具有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的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报考特校的须具有特教类教师资格证。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学科应与所报考学科相一致;报考语文学科和幼儿园岗位的,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人才引进、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本县事业单位现在编在聘人员。
三、引进、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引进、招聘教师共177名,其中人才引进38名,引进单位为庐江中学和庐江二中;招聘教师共139名,分别为高中6名、初中61名,农村小学47名、县特校1名、基层镇幼儿园24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四、引进、招聘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自主择校、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 2013 年 5月 9 日9:00至5月 15 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 5 月 16 日16:00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 5 月 17 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报名缴费结束后,人才引进岗位报考比例不足1:2、招聘岗位报考比例不足1:3的,将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退回报名费,改报考生需书面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传真至0551-6266 9622,改报时间为 5月20日9:00至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考生于 5 月 29 日至 5 月 31 日直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总分100分,科目为《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设计》(其中幼儿教师考试科目为《活动设计》)三科:
(1)《教育教学理论》:内容包括教育类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2)《学科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学科《课程标准》、学科专业知识等,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
(3)《教学设计》或《活动设计》:不指定教材,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教育教学理论》设定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生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合成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时间为6月1日(周六)全天:
上午:8:00~9:30《教育教学理论》
10:00~12:00《学科专业知识》
下午:2:30~4:30《教学设计》或《活动设计》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庐江县教育局网上公布笔试成绩,经查分程序后公布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和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根据岗位计划数,从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其中人才引进岗位按1:2比例确定,招聘岗位计划数为10人及以上岗位的按1:2比例、10人以下岗位按1:3比例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同为面试人选。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被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的需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网上打印的资格审查表、本人笔试准考证到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六楼东侧)进行资格复审。归国留学人员还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有其它资格要求的还要提供相应资格证书。
2013年应届毕业生要提供就读院校毕业证明函(必须注明本人就读院校、所学专业以及是否取得教师资格及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等项内容)以及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需要提供经导师签字和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入考核程序时须提供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及个人档案,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资格。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并按相应程序规定在同岗位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一次。
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复审通过后即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凭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