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文昌湖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市属事业单位、文昌湖区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文件规定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3]13号)要求,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为市属事业单位、文昌湖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4日以后出生);
(三)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淄博市常住户口(含淄博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生和派遣期内(2011年、2012年毕业和2013年应届)未就业本科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五)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届毕业生须在201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等证书和材料。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3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文昌湖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2013年我市市属事业单位、文昌湖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5月4日9:00-5月7日16:00。
查询时间:2013年5月4日9:00-5月8日11:00。
缴费时间:2013年5月4日9:00-5月8日16:00。
审核时间:2013年5月4日9:00-5月8日11:00。
报名网址: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sdzb.hrss.gov.cn)。
报名流程: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10k-20k电子照片,纯色背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在应聘有其他要求的岗位时,在填报信息备注栏中应注明具体情况。报名资格经招聘部门(单位)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并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同时做好咨询服务。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要拒绝其报名,并说明原因;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材料,并允许应聘者补充后再提报。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内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13年5月30日-6月1日登陆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免笔试考务费,上述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于2013年5月7日下午2:00-4:30到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327房间(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报名表、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报名表、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派遣期内毕业生应聘人员,也可持报名表和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出具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复印件)。
由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我市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再应聘定向招聘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经笔试进入面试范围进行资格审查时,除提交相关资料和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毕业生,属于在岗的,要出具县(区)或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在岗且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服务期满的,要出具服务期满证书。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按2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照1:3的比例(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按1:2)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范围的应聘人员,需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须与网上报名提供照片相同)和相关材料,材料包括:《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教师岗位的在职应聘人员同时还需提交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2011年、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派遣期内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交毕业生就业报到证;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报到证。
取得资格审查人员范围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资格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市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2013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文昌湖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根据这次招聘岗位的特点,将招聘岗位分为五类:A类:综合类;B类:卫生类;C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类(其中C1类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C2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D类:高校教师类(其中D1类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D2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E类:专业技能类。(具体岗位分类情况见附件1)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分类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13年6月2日上午9:00-11:00。
2、笔试科目:各类岗位均考一科。A类、E类岗位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类岗位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C类岗位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D类岗位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高校教学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知识;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基础知识的考试内容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学、心理学,教学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教学研究的基本方法,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教学前沿理论、教育改革的发展趋势等内容;高校教学基础知识的考试内容为高校教育学、心理学,教学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教学研究的基本方法,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教学前沿理论、教育改革的发展趋势等内容。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以1:3(其中C2、D2、E类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范围。所有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范围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