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安徽宿州市教育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基础教育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师继续教育、现代技术教育、教育装备工作,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教研员2名,直属事业单位管理人员3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范围
(一)岗位、人数
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招聘中学英语、中学化学教研员各1名,市教育局电化教育馆、装备中心、教师培训办公室招聘管理人员各1名。
(二)范围
从全市教育系统教研、教学、教学管理在编在岗人员中公开招聘。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
(二)学科教研员(中级职称岗位)应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较丰富的教育教学、教科研实践经验,较强的教育科学研究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
电化教育馆管理人员应熟练掌握信息技术知识,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
教育装备中心管理人员有实践经验、管理经验,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
教师培训办公室管理人员有实践经验、管理经验,有一定的普通话水平,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步骤
(一)发布信息
在市政府网站、市人社局网站、市教育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9月27日-9月30日,10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57-3929826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身 份证(含复印件)、学历证(含复印件)、学位证(含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含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含复印件)、近期二寸正面彩色相片两张及本人手写简历一份,业绩证书复印件(A4纸复印)。报考教研员的提交个人教学教科研工作小结一份(本人手写,不少于2000字)。报考管理人员提交教学、教科研 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小结一份(本人手写,不少于2000字)。
4、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
5、市人社局、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后,向符合报名条件者发出笔试通知。每个职位报名人数若少于3人,则取消或核减该职位的招聘。
6、报名、考试、体检等费用按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报名应聘者应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提交报名材料,并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按规定取消资格。
(三)笔试
市人社局、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
1、笔试内容
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教研员:⑴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科研基本理论);⑵学科专业知识。公共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按公共知识、学科专业知识4:6的比例进行加权合成。
电化教育馆:⑴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信息技术);⑵学科专业知识。公共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按公共知识、学科专业知识4:6的比例进行加权合成。
教育装备中心管理人员:⑴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实验设计);⑵学科专业知识。公共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按公共知识、学科专业知识4:6的比例进行加权合成。
教师培训办公室:⑴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师培训管理相关政策法规);⑵教师培训管理工作命题作文一篇。公共知识、命题作文各为100分。笔试成绩按公共知识、命题作文4:6的比例进行加权合成。
2、笔试时间:
2011年10月18日上午8:00-9:30《公共知识》;10:00-12:00《专业知识》(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上课、听评课和实验、答辩
笔试成绩按招聘职位分别排出名次,按招聘职位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上课、听评课和实验、答辩人选。接到通知的应聘者凭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上课(上课者需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听评课和实验、答辩。
1、上课。根据所报学科面对学生上一节课,上课内容抽签确定,上课分值100分(取7位专家的平均分)。
2、听评课。由申报人听一节本学科完整的课,课后30分钟内写出评价意见,交专家评定分数,分值100分(取7位专家的平均分)。
上课、听评课在报考教研员、电教馆职位人员中进行。
3、实验课。实验报告当场写出,交专家评定,分值100分(取7位专家的平均分)。
实验课在报考装备中心职位人员中进行。
4、答辩。抽签确定答辩顺序,由专家根据各人作文内容,教师培训办公室工作职责,提出问题,当场答辩,分值100分(取7位专家的平均分)。
答辩在报考教师培训办公室职位人员中进行。
四、成绩合成
笔试、上课、听评课、实验、答辩各为100分,其中笔试、上课、听评课按6:2:2进行加权合成;笔试、实验按6:4进行加权合成;笔试、答辩按6:4进行加权合成。
五、考察体检
综合笔试、上课、听评课、实验、答辩成绩,合成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人选进入考察。根据考察情况,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我市有关规定执行。每个环节只递补一次。
六、签约聘用
招聘过程中采取异地命题和上课、听评课、实验、答辩,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人才,公示结束后,无疑义者报市政府审批后,即签订聘用合同。整个招聘过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七、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7-3027046
考务咨询电话:0557-3929826
监督电话:0557-3929768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