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按照《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补充工作的指导意见》(德政办字[2010]41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计划(男女各10名)
学段 |
中学 |
小 学 | |||
学科 |
数学、物理、化学 |
英语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数量 |
5 |
3 |
6 |
4 |
2 |
备注 |
男生3 女生2 |
男生1 女生2 |
男生3 女生3 |
男生2 女生2 |
男生1 女生1 |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刑事治安处罚等不良记录。
(二)报考中学教师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报考小学教师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所报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书专业一致或相近。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报名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正式聘用前提交,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年龄28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五)已就业的或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出具就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未过处理期限),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其中,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6月15日—17日(上午8:30-12:00 下午2:00-6:00)
报名地点: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大门北侧)
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提交:学历(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学历证明)、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二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符合按有关政策加分者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经过资格初审后,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如实
填写《报名登记表》,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含我市2008年按德办发﹝2008﹞13号文件规定招聘的、经市委组织部备案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报名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审核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对于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按1:3的比
例相应核减或调整计划。
(二) 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时间120分钟。考试内容主要是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知识与应用、教育法律法规、综合写作等。笔试时间:
6月30 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在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和http://www.cndz.gov.cn/进行公示。
面试采取说课或上课方式,聘请异地专家组成面试委员会,按学科从现行教材中抽取一节课,通知考生提前40分钟准备教案,按抽签顺序说课或上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每一学科说课或上课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见http://www.cndz.gov.cn/和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公示。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3:7的比例计算成绩(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顺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按《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除特殊情况经区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应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且全部项目应重新检查,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核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重点考察其从事教师工作的职业道德水准。
四、聘用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张榜公示,时间为7天,在公示期内因查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补充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对招聘人员实行后备教师制度,招聘的人员列为后备教师,期间待遇按我区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后备期为12个月。后备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后即为正式教师,后备教师的后备期计算为工龄和教龄;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后备教师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录用人员由区党工委、管委会调配派遣到各学校,不服从调配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简章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4-2183111 0534-2410095
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