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统一安排部署,我市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申请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认定范围与对象
1、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广元市行政辖区内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热爱教师职业的人员(注:“固定工作单位”是指能够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和社保交费单的单位);
2、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3、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请向户口所在地或固定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请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二、认定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2、学历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3、基本素质条件。按照《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①、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③、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精神病、传染病史,体检合格。
三、网报申请程序
1、申请人于4月1日—4月30日,登录(www.jszg.edu.cn)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入口”注册,按操作流程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并查看体检、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2、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公布在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里);在市外就业或在本市辖区接受审验材料、确认信息人员也可以利用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考试期间参加体检。
3、申请人按资格认定权限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县区教(育、科)局窗口或其他指定地点进行材料审验和信息确认。(时间、地点公布在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里),现场确认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自行下载,使用A3纸规范打印,并贴好照片);
②、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③、学历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④、《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1份,请在广元教育网《教师之窗》栏目下“资格认定”菜单内下载;
⑤、《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等级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⑥、本人思想品德鉴定(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或广元教育网《教师之窗》栏目“资格认定”菜单内下载;
(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填写,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职工,可由工作单位出具,其他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
⑦、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4、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以下材料:
①、《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毕业成绩单》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②、《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5、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以下材料:
《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春季现场受理、审验材料截止时间全市为5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材料不齐也不予受理。
四、现场确认点与服务时间
为转变服务方式,提升教育社会效益,市教育局决定增设6个现场确认点,直接、高效、便民服务。其中朝天区、青川、旺苍县教科局窗口现场确认时间分别为4月18日、22-23日、24-25日;剑阁、苍溪县、元坝区教(育、科)局窗口现场确认时间分别为4月26-27日、5月2-3日、4月19日;4月18日以前为利州区行政辖区现场确认时间。
五、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考试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不能提供或所提供的《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与申请认定资格种类不一致或不相符,都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考试”,并按规定缴纳资格考试费。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九条第二款“教师资格考试试卷的编制、考务工作和考试成绩证明的发放,属于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规定,从2013年春季起,我市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考试权收回市教育局,由市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组织,并监督指导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操作实施。
市本级认定资格种类人员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考试时间为5月25日,考试科目、试题及考试地点另行公布。县区级认定资格种类人员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时间:5月3日分别为元坝、朝天区测试,5月11-12日分别为剑阁、青川县测试,5月18-19日分别为苍溪、旺苍县测试,5月26日为利州区测试;试考试地点详见各级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各县区教(育、科)局,要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组织领导,监督指导岗位人员严守职业资格认定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行为现象。
教师资格工作人员,要告知户籍不在广元市行政区域内的外地工作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和近期社保缴费单,提示他们牢记网报密码,适时查询认定状态,适时浏览广元教育网公布的《教师资格能力考试成绩》和资格证书领取通知。需求帮助咨询电话:0839—3311050
广元市教育局教师资格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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