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现就2013年肥西县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受理范围
属肥西县户籍的人员,方可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要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申请人员的思想品德表现和鉴定意见,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查和填写;有无犯罪记录情况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填写。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有《教师法》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要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条件。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要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条件。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要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者(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要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要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可以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由就读学校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向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申请人申请的“任教学科”原则上要与其“所学专业”一致。如确需跨学科申请,需参加任教学科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
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按师范教育类专业直接认定所学方向学科教师资格;全日制修学教育管理硕士毕业按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学科认定教师资格;全日制修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教育硕士,只能分别直接认定相应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申请其他类别教师资格要参加相应层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2.普通话水平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要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幼儿园和中职、中小学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要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跨学科申请教师资格者,需要由相应的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其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教育教学工作基本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申请人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申请人的知识水平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申请人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使用普通话提问、板书和讲解的技巧。
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不含自学考试、业余大学、成人教育、函授、夜大、远程教育等)可免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但要提交在校期间全部学业成绩单里记录有“实习”或“专业实习”、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的学籍表(须提供原件,或加盖学校教务处或档案存放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四)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知识要求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要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并考试合格取得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
三、关于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有效范围说明
1.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方可获得)的申请人员,在我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上述合格证明中标明的考试类别与其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一致时,无需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及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2.参加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均合格者,在我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只需参加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申请认定初中、高中与中职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申请人所申请的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申请人报考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所考学科一致。笔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3.参加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部分科目成绩合格者,在我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按照规定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及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四、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1.信息公布:4月1日-4月14日,在肥西教育网(http://www.fxjyw.net)上公布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信息。
2.网上报名:4月15日-4月30日,申请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和报名;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考试通过且已经能查询到“考试合格证明”编号)的申请人员,要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申报人员务必使用自己常用的“电子邮箱”,以备遗忘密码时找回密码。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网上报名选择认定机构时需填写“合肥市教育局”,确认点为“肥西县教育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其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均为“肥西县教育局”。
3.体检: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持《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体检表上照片须加盖医院相关公章方为有效)到肥西县人民医院体检(需要空腹)。
4.现场确认:5月6日-5月10日为现场确认时间。网上报名成功且体检结论为合格的申请人员到肥西县教育局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必须经过现场确认后方可生效,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5.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5月25日,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员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提出专家审查意见,并进行表决。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采用书写“教学设计”和“无生上课”的形式进行。各学科测评的10个课时内容在测评前1周公示在肥西教育网上。测评时,申请人通过抽签确定次序和内容。
6.结果公示:6月6日前在肥西教育网上公示认定结果。
7.证书发放: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在肥西教育网上公告。
五、申请教师资格者现场确认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成功后,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用胶水将两张纸粘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身份证正反面在1张A4纸上)。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提供户主页和本人页)。
4.《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网上填写后用A4纸打印(也可从附件中下载),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查、填写和盖章;表内第8项“有无犯罪记录”栏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填写。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供与申报类别相关的学历证书)。
6.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自学考试合格证书;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不含自学考试、业余大学、成人教育、函授、夜大、远程教育等)提交在校期间全部学业成绩单里记录有“实习”或“专业实习”、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的学籍表(须提供原件,或加盖学校教务处或档案存放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7.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以上的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报幼儿园和中职、中小学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要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8.照片。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2张粘贴在《申请表》中,1张粘贴在《体检表》中,1张在照片的背面写上姓名、申请层次和学科,上交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同底的电子版照片(网上报名时使用)。电子版照片要求:①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②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③照片必须清晰,完整,不变形;
9.《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份。可从附件中下载《体检表》,A4纸双面打印。
10.申报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含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选报心理教育和通用技术等学科人员)须提供近两年与申请任教学科相关的专业课教材一本。
11.申报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须提供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申报人员请将上述材料分为原件和复印件两类,每类均按上述次序摆放后装入纸质档案袋中。1人1袋,并在档案袋封面注明姓名、申报层次和学科。
申请人在准备申报前,应当认真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告等,知悉认定条件。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认定机构一律不予受理,申请人此前所产生的体检费等一切费用或损失由本人承担。申请人如对相关规定和自身条件把握不准,可以电话咨询,或到受理地点咨询、确认。
六、教师资格认定受理地点、联系电话、体检医院
受理地点:肥西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51-68850092,68850093
体检地点:肥西县人民医院,联系电话:0551-68830546
附件:
1.《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
2.《思想品德鉴定表》(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肥西县教育局
201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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