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教育局2013年中学教师招聘公告
一、招聘安排
招聘时间:4月1号
招聘地点:陕西师范大学文津楼多功能厅(二)、1202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年龄在27岁以下(1986年3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到30岁(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三)陕西师范大学2013年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就业报到证;
(四)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相同;各科专业课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教师资格条件。
(五)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的单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三、招聘岗位和计划
拟招聘教师19人,其中高中(齐河一中)9人、初中(第五中学)10人,具体岗位(学科)计划如下:
齐河一中语文1名,数学2名,英语2名,化学2名,生物2名
第五中学语文4名,数学3名,英语3名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齐河县人社局、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介绍情况。2013年4月1日下午2:00由招聘小组在陕西师范大学多功能厅(二)介绍齐河县基本情况、教育发展现状及招聘单位概况。
(二)报名、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3年4月1日下午
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多功能厅(二)
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诚信承诺书》,并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大学成绩单等材料。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面试。
(三)面试。面试人员持身份证原件按要求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2013年4月1日下午
面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1202
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采取说课方式,应聘人员根据报考的岗位(学科),抽取课题(采用现行高中、初中教材)、写说课教案,时间40分钟。说课顺序依据现场抽签确定,说课时间不超过6分钟,由评委当场打分。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首先按学历层次高低,学历相同的按在校期间各科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
为保证这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科学、公正、规范、合理,聘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政治素质高、公道正派、原则性和责任心强、熟悉教师招聘工作,具备面试科目专业知识,有结构化面试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担任面试考官。
面试注意事项如下:
1、面试人员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进入备考室,分学科抽签确定说课顺序。
2、面试人员按抽签顺序,抽取课题、写说课教案,时间40分钟。面试人员只准使用会务组提供的教案专用纸,备课结束后,可携带本人的说课教案及面试试卷进入说课室说课。
3、面试人员进入考场,除必要的文具(如圆珠笔、钢笔等),不准携带任何资料、书籍、报刊和各种无线电通信工具(如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4、备课时间到,面试人员按抽签顺序,依次进入说课室进行说课,每人说课时间为6分钟,满6分钟工作人员叫停。说课时,可向评委作如下说明:我报考的职位是xx学科教师,我抽取的说课顺序号是xx号,面试试题是xxxx,随即开始说课。说课完毕,需将说课教案交给工作人员。
5、面试人员说课完毕,到休息室等候公布成绩。面试成绩视报名人数的多少按学科或时间段公布。
(四)考核和体检。考核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由招聘工作小组到其所在的院系与部分老师、同学座谈,全面考察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生活、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复核其报考资格和应回避情况。院系党组织在《考核评定表》上对其政治思想、生活和学习表现签署评定意见。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与招聘工作小组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到齐河县教育局报到后,统一体检,不合格者就业协议书协议内容自行取消。
(五)聘用。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毕业后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派遣到齐河县教育局。应聘人员应于2013年7月31日前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到齐河县教育局报到。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试用通知书》,与聘用单位签订《齐河县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或证书不全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新聘用人员服务期5年。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县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工作全过程。各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聘考试的政策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按照规定的程序公正操作。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534—5330339
监督电话:0534—5321685
附件1诚信承诺书.rar
附件2报名资格审查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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