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资格审查
①由审查组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审查结果。
②在规定的审查验证时间内未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③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报名者再上交的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核实,将登记在案,近三年内不得报名应聘我县教师职位。
(二)考试
纳入全省“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的教师采取笔试与面试(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省定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县自主招聘的师资除上犹中学研究生学历师资免笔试外,均采取笔试与面试(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一并列入)。
报考高中、初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及特殊教育岗位的我县紧缺学科的参考人数如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参照江西省2012年中小学教师(特岗教师)招聘调剂公告的规定,笔试成绩达到总分的65%的人员进入面试,由师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入闱面试人员的综合表现(总分必须达60分以上),按招聘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予以录取(体检须合格)。
1.笔试
(1)纳入全省“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的师资,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综合知识(占25%)及相应层次学科专业知识(占25%),按省有关部门规定由省里统一组织笔试。
(2)县自主招聘的师资除上犹中学研究生学历师资外,由县里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占50%)和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占50%)。笔试时间为:2013年4月18日(星期四)上午8:30-11:00 笔试地点为:上犹县第一小学。
2.面试
纳入全省“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的师资,以及县自主招聘的师资,均由县里统一组织面试。
(1)面试(说课)内容
①上犹中学研究生学历师资、高中、初中、小学及幼儿园师资:所报学科中我县现行教材的内容;
②特殊教育学校师资:现行通用特殊教育教材内容。
(2)面试(说课)时间和地点
①纳入全省“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的师资,按省有关部门规定的时间执行,地点在上犹县第一小学。
②县自主招聘的师资面试时间为:2013年4月20日(星期六),当日上午8:00-9:00 封闭撰写说课稿;上午9:30开始进行说课,地点在上犹县第一小学。
(3)面试(说课)方法
①抽签确定说课课时内容及说课顺序。
②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封闭、独立撰写说课稿(文科说课稿1000字以内,理科说课稿800字以内)。
③在候考室等候,按确定的顺序说课。
④每人说课时间8分钟以内。
⑤参加应试者不得将任何资料和通讯工具带入试场。
(4)面试计分办法
说课分学科组成若干评议组,每组设组长1人,评议员7人,联络员1人,组长和联络员不参与评分。评议员由领导小组临时确定聘请。计分方法:
①由评议员独立对应试者分别进行说课评分。
②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五个有效分的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的办法,评定应试者的说课成绩。
③评议员对应试者说课进行当场评分,评分结果交评议组长当场统计,并由联络员及时公布。
如同一岗位面试人员较多,需2个或2个以上面试小组共同完成时,则应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面试成绩=考生在面试小组得分×(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
3.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之和(上犹中学研究生学历师资按面试成绩,但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各学科体检对象,为保证师资质量,宁缺勿滥,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列为体检对象。
(三)体检
1.体检时间
(1)纳入全省“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的教师,按省有关部门规定的时间执行。
(2)县自主招聘的师资体检时间为:2013年4月22日(星期一)。
2.在指定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缺额均不予递补。
(四)聘用与选岗
1.按笔试(含考核加分)、说课成绩之和(上犹中学研究生学历师资按面试成绩,但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经体检合格确定各学科聘用人员。
2.由审查组对考试成绩进行审核,确定聘用人选,报县师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3.除上犹中学、上犹三中及特殊教育学校所招聘教师之外,其余受聘者由县教育局安排到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根据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由受聘者选择具体任教岗位(若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具体任教岗位)。
六、公示
资格审查结果、考核加分情况、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及拟聘人员名单等均按要求在上犹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七、待遇
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县自主招聘的中小学公办教师由人事部门实行人事代理,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医疗等保险;见习期为半年,见习期间享受国家相关规定的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待遇;见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事业编制公办教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工资标准按赣府厅发[2006]56号文件执行);试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招聘的特岗教师按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组织机构(略)
附件:
1.上犹县2013年教师招聘工作安排表(略)
5.上犹县2013年自主招聘教师情况汇总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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