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长安中心幼儿园2013年幼儿教师招聘10名公告
根据我园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区教育局和惠山开发区(长安街道)同意,我园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幼儿园教师(非公办)。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敬业和团队合作精神。热爱幼教事业,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及良好的沟通能力。
2、具有全日制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并取得教师资格。
3、具有音乐、美术等特长或者具有幼儿园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15日止。
(2)报名地址和电话:
地址:无锡市长安中心幼儿园园长室(长安石新路长安大桥堍)。
咨询电话: 0510-83620361 手机号码:13771542188 王老师
(3)报名须知:
①2013年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报名。
②在职教师和往届师范毕业生:凭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报名。
报名时请提供个人自荐材料和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应聘者提供材料需真实有效,对违反考核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2、考核:
(1)专业技能:自弹自唱(当场抽签)、舞蹈(自行准备)、故事(自行准备)、绘画(当场命题),非专业的展示特长。
(2)互动交流:回答提问。
在职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已取得幼儿园县区级以上骨干称号等荣誉的优先录用。
三、聘用及待遇:
1、在规定时间内到长安中心幼儿园报到,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与本园签订劳动合同,由中心幼儿园统一分配,享受幼儿园聘用教师待遇,按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障费用。
3、新聘用人员均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并且考核合格的,则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择业。
四、本简章由无锡市长安中心幼儿园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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