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崇州市2013年4月教师资格认定报名通知
一、认定范围
1.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崇州市行政辖区内具有专科及其以上学历的人员(注:1.党校学历除外,2.“固定工作单位”是指能够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和社保交费单的单位);
2.在崇州市行政辖区内各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对非今年春季毕业的在校学生不得进行认定;
3.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4.各类成人教育的应届毕业学生(未取得毕业证)认定教师资格,需取得毕业证后,到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认定。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请于4月1日-4月3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照片为114×156JPG格式,不超过20KB);
(二)体检、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时间:4月2日—4月25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崇州市教育局人事科、崇州市政务中心教育窗口
(四)现场确认时必须带上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A4双面打印,并贴好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学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必须由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有效证明方可作为凭证办理认定。);
4.体检表(申请人员到教育局人事科领取);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上有统一格式,请下载打印;国家机关单位、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职工可由工作单位出具,其他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
7.成都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申请人员到教育局人事科现场填写)
8.近期一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证书使用)。
9.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
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②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非师范类专业(另类教师资格)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三、户籍不在崇州市行政区域内,但固定工作单位在崇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和近期社保缴费单(到缴费的社保局打印)。
四、咨询电话:82313245
五、注意事项:
申请人员体检由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统一组织,请不要自行体检
201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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