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2013年4月教师资格证认定报名通知
根据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部署,青白江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将于近期开展教师资格网上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认定范围
1.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成都市青白江区行政辖区内的人员;
(注:①党校学历除外,②“固定工作单位”是指能够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和社保交费单的单位)
2.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幼儿、小学、初中教师资格。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于2013年4月1日—4月3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并查看体检、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2.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时间:2013年4月19-30日;地点:青白江区人民医院);
3.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4月19-30日;地点:青白江区人民政府政务中心;联系电话:028-83680278)。现场确认时必须带上以下材料:
⑴《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2份;
(注:网报成功后,自行打印,并贴好照片)
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
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
⑷体检表一式1份;
⑸《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
⑹本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1份;
(注:①该表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由各系党总支出具,国家机关单位、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职工可由工作单位的党组织出具,其他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
⑺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三、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1.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注:若学业成绩单中注明教育学或教育心理学课程为选修课的无效,复印件上必须加盖单位或区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2.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单位或区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四、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五、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户籍不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但固定工作单位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和近三个月社保缴费单(到缴费的社保局打印)。
七、今年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人员除了参加试讲、面试等测试外,还须参加本人申请任教学科(专业)的理论知识与技能的测试,包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与本学科(专业)相关联的实践能力、对本学科(专业)教学大纲和教材的理解掌握水平等。
八、咨询电话83680278
九、注意事项
(一)档案的查询与复印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复印件均需档案管理者和复印者同时签字、盖章,并写明“经核实,此件确系□□□档案原件的复印件。”及查档时间。
(二)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应为“人事档案中师范教育类教学大纲开设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单”。
(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申报由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直接受理,联系电话:86924849。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申报材料由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现场确认。地址:金盾路57号(四川省公安厅左侧),联系电话:86135632,受理截止时间:2013年4月1日-30日。
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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