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教育局2013年暑期教育系统教职工调配工作的实施意见
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教师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经研究,特提出2013年暑期教育系统教职工调配工作实施意见。
一、调配原则
坚持编制控制原则,坚持配置科学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鼓励教师到农村基层、边远山区缺编学校任教,促进教师合理流动。
二、城关学校选配教师
1、城关学校选配教师办法:城关学校学科教师的选配采用笔试(80%)与量化积分(20%)相结合的办法,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选配。若总成绩同分,则笔试成绩高分的优先;再同分时,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分者优先。
申请调往城关学校任教的教师,应按2013年省、市组织的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的考试办法,对口报名并参加考试。还应如实填写《2013年华安县教育系统教职工调配申请表》、《华安县城关学校选配教师量化积分表》,于4月20日前送交县教育局人事股。
2、选配单位、学科、人数
(1)华安一中:语文1人、英语1人、计算机1。
(2)县实验小学、县第二实验小学:语文5人、数学5人。
(3)县实验幼儿园、县第二实验幼儿园:学前教育或幼师4人。
3、报名条件
(1)华安一中:具有本县基层学校三年及以上教学经历、第一学历本科及以上、专业对口的在职教师。
(2)县实验小学、县第二实验小学:具有本县基层学校三年及以上教学经历、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在职教师。
(3)县实验幼儿园、县第二实验幼儿园:具有本县基层学校三年及以上教学经历、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的在职教师。
4、报名时间、形式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日—4月10日
(2)报名形式:统一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eeafj.cn)招聘教师委托模块报名、缴费。
5、笔试时间、科目
(1)笔试时间:2013年4月20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请按报名系统提示自行打印)。
(2)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40%)和专业知识(60%)。
三、基层学校教师调配办法
1、乡镇中心小学教师辖区内的调配: 由中心小学会同乡(镇)领导研究后提出方案,并报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同意后宣布执行。如变动面较大或情况特殊的,应事先向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汇报,经研究批准后宣布执行。
2、中学、中心小学间的教师调配:凡申请在基层中学之间、中心小学之间工作调动的教师,一般应在基层单位任教三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本人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华安县教育系统教职工调配申请表》,由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研究决定。
(1)严格控制小学教师跨中心小学之间的调配。
(2)对不安心在本乡(镇)学校任教的个别中小学教师,将予以调整到其他乡镇学校任教。
(3)初级中学的部分教师被选配到高级中学后,出现的学科教师缺额在初级中学间进行适当的调配或由新教师补充。
3、申请时间:申请人应将申请表及有关材料于7月10日前送交县教育局人事股,逾期不予研究。
四、调配要求
1、教师个人申请调整工作单位,如有违反教师队伍管理规定的,原则上不予调配。
2、通过考试选配及个人申请调动并经研究同意的,若调入单位没有相应的岗位职数,申请人应愿意高职低聘,否则不予调配。
3、各学校应根据人员结构和编制情况,对本单位申请调动教师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鉴定,签署意见。
4、若上述公布的进人单位因教师调动产生新的岗位欠缺,调配时视工作需要按上述规定予以相应补充。
中共华安县委教育工委
华 安 县 教 育 局
201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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