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教育局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经县编委会研究决定,今年我县将公开招聘新任教师138名,其中:中学教师67名、农村小学教师46名、幼儿园教师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对象及条件
1、中学教师: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紧缺学科(地理、生物)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幼儿园教师: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中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中职学校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毕业,且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小学教师的须有漳州市诏安县、东山县、云霄县、平和县户籍,漳州市诏安县、东山县、云霄县、平和县生源应届毕业生视同各自生源县的户籍,其中报考紧缺学科地理、生物的,其户籍要求为具有漳州市及其所属行政县(区)的户籍;报考幼儿园教师的须有诏安县户籍;现在诏安“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视同诏安户籍。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4月至1995年4月期间出生)。
6、报考中小学教师的须符合专业要求,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幼儿园教师的须有教师资格证书。
7、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二、考聘职位人数
(一)中学教师67名:
语文8名、数学7名、英语6名、物理5名、化学4名、地理7名、
生物8名、历史3名、音乐4名、美术4名、信息技术5名、政治2名、心理学2名、体育2名。
(二)农村小学教师46名:
语文12名、数学12名、英语10名、信息技术5名、音乐2名、美术3名、体育2名。
(三)幼儿园教师25名。
三、报名时间及应交材料
1、报名时间:2013年 4月 1日—4 月10日 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及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6月10日—6月18日(工作日)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①报考中小学教师的须提供如下材料: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
证、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协议书。
②报考幼儿园教师的须提供如下材料:A、中专学历的: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B、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其中,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者需提供就业报到证,非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者需提供中职学校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证书。
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所就读高校的毕业证明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的有效证明,面试时须再提交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的有效证件,没有提交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所提交的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复审后退回原件。
四、笔试时间、内容和面试
1、笔试时间:全省统一为2013年4月20日。笔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
2、笔试内容:按《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0]7号文件规定执行。
3、面试对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4、面试形式:采用合格、不合格。面试不合格不予聘用。面试内容、时间另行通知。
5、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985工程”高校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须参加网上报名,但不用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直接参加面试,面试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6、志愿服务西部、服务欠发达地区及 “三支一扶”计划等符合有关政策加分条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1、根据报考的职位,面试合格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并按报考职位数1:1确定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2、当招聘录用岗位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总分相同且面试合格者,报考中小学教师的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为体检对象;报考幼儿园教师的同分同录。
3、当出现个别中小学、幼儿园招聘录用岗位空缺时,先按同类同专业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仍出现招聘录用岗位人数不满时,按类别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受专业限制依次递补。
4、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985工程”高校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等免笔试对象面试合格者,按招聘录用岗位优先录用。当以上对象出现超招聘录用岗位人数时,将再进行教学技能考核,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其中:拟录用的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可根据我县各类学校需求,任其在城区或农村选择相应的学校任教。
5、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
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1、聘用人员到缺编的中小学、幼儿园任教,按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其中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给予续签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列入编制、工资基金管理,享受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应在本县教师岗位服务5年以上,否则予以解聘合同。
七、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诏安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告的解释。
诏安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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