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2013年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是一家隶属于宁波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全民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准公益类,经费预算形式为差额拨款。主要承担为适龄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重点保障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子女入托。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
人数 |
岗位
职责 |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
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专任幼儿教师 |
1 |
教育教学及科研工作 |
学前教育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本科学历的面向浙江省;硕士及以上学历的面向全国 |
1、2013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毕业生拥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两年及以上幼儿教育师工作经历;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获幼儿园一级教师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获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或“骨干教师”称号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 |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18至2013年3月22日(上午9:00-11:0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1)、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三楼园办(宁波市海曙区长春路96号)。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574——87268500。
3、报名办法:登陆宁波市人事局网站或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网(http://www.Jg1y.com)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报名(详见附件2、附件3)。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2013年3月26日前后在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网站(http://www.Jg1y.com)上公布,请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登陆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http://www.Jg1y.com)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由招聘单位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时间定于2013年3月30日上午9时,笔试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在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网站(http://www.Jg1y.com)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在网上下载《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教师岗位面试项目包括教案设计及试讲(50%)、专业技能(含美术、声乐、键盘、舞蹈、才艺等)测试(50%)。
面试时间和地点待笔试成绩公布后电话通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总成绩(含笔试和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网站(http://www.Jg1y.com)公布,请考生注意登陆查看。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并同时参照《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浙卫发〔1999〕405号)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网站(http://www.Jg1y.com)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
0574—87182320宁波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附件1: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ar
附件2:报名材料清单.rar
附件3:相关证明材料.rar
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
二O一三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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