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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强省会行动,认真落实1139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广泛集聚各类优秀人才筑梦黄河之滨,根据《兰州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兰州市2024年“组团式”赴外宣介引才公告》要求,现就兰州市教育局系统2024年“组团式”赴外宣介引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信息获取
本次兰州市教育局系统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31个岗位153人,可在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lanzhou.gov.cn/art/2024/9/18/art_10699_1390539.html)网址及“兰州组工”和“兰州人社”微信公众号查询,同步在兰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lanzhou.gov.cn/)及“兰州微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具体岗位详见《兰州市2024年“组团式”赴外宣介引才事业单位岗位需求表(兰州市教育局系统)》(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引进对象及范围
引进对象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202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往届生。
(二)2025年应届生须如期毕业并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
(三)“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省部共建师范高校师范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招聘岗位要求研究生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六)服务期限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引才方式及服务期限
此次赴外宣介引才行程共3场,采取“带岗宣介、现场引才”的方式进行。
第一场:2024年9月26日上午10:00北京大学
第二场:2024年9月26日下午3:00清华大学
第三场:2024年10月9日下午3:00复旦大学
市教育局系统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服务期为5年。
五、优惠政策
(一)兰州市教育局系统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纳入兰州市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兰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根据兰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强省会行动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有关规定,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还可享受引才补贴、房票补贴、生活补贴、社保补贴、公积金补贴以及创新研发奖励等各项优惠政策。
六、引进人才程序
先后在北京和上海组织两批现场引才,在北京招满的岗位将从引才计划中删除,并于上海引才前在兰州市人社局官方网站(http://rsj.lanzhou.gov.cn/)和兰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lanzhou.gov.cn/)重新发布更新后的引才计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4年9月20日至10月9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9:00至17:00,参加北京现场引才考生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26日17:00,参加上海现场引才考生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9日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应聘人员可向《岗位需求表》中报考岗位对应学校(单位)的报名邮箱投递《兰州市2024年“组团式”赴外宣介引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及相应报名材料电子扫描版进行线上报名(非报名时间段内线上投递报名材料无效)。也可于9月26日、10月9日当天携带《报名登记表》及相应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引才宣介现场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确保本人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材料
①2025年应届生报名材料:个人有效身份证、个人简历、就业推荐表和岗位所要求的职业资格证、职称证等证明材料。
②往届生报名材料:个人有效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所要求的职业资格证、职称证等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兰州市教育局系统各用人单位于2024年9月20日至10月9日期间对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初审,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审查结果及时通知考生本人。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报名期限内补充完善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其中,9月25日17:00至9月26日17:00之间线上报名北京现场引才和10月8日17:00至10月9日17:00线上报名上海现场引才的应聘人员,如未通过资格审查,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现场报名人员不限)。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现场资格复审
2024年9月26日、10月9日,分别在北京、上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携带《公告》中明确的报名材料(含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佐证材料)及《兰州市2024年“组团式”赴外宣介引才报名登记表》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由兰州市教育局系统各用人单位现场出具《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线下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分别于9月27日在北京、10月10日在上海进行。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面试通知书》到指定地点参加线下面试考核。证件不全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兰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复核和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兰州市教育局组织各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相关证书等进行审查复核,并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详实的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七)公示和聘用
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市直部门(含市教育局系统)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期均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影响聘用的情况,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或调动手续。
七、注意事项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为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42所高校;“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高校为《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的通知》(教师厅〔2014〕5号)中所列高校;省部共建师范高校为教育部目前公布的18所省部共建师范类高校(西北师范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伊犁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
2.本次引才各环节均不实行递补。
3.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lanzhou.gov.cn/)、“兰州组工”和“兰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此公告。兰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s://jyj.lanzhou.gov.cn/)和“兰州微教育”微信公众号依据公告发布相关招聘通知。
4.引才宣介、资格复审、面试考核的具体地点将在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lanzhou.gov.cn/)、兰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s://jyj.lanzhou.gov.cn/)、“兰州组工”和“兰州人社”“兰州微教育”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5.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兰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岗位咨询电话:
兰州市教育局:0931-8855425
兰州市教育局监督电话:0931-880141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兰州市教育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