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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冕宁县委办公室冕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冕宁县关于强化教育高质量发展保障措施实施方案〉等10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冕委办发〔2022〕172号)《中共冕宁县委办公室冕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冕宁县推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制度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冕委办发〔2018〕156号)的相关精神,为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办学水平,全面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全方位打造冕宁教育品牌,开创新时代冕宁教育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经研究,决定从县域内中小学校公开考调37名教师到县内部分学校和县教师发展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冕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n.gov.cn/]上发布)。
一、考调岗位和名额
本次考调名额37名,具体考调计划和岗位详见《冕宁县2024年县内部分学校空缺岗位教师和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员公开考调岗位表》。
二、考调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既注重教师的思想素质,又注重教师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三、考调条件
(一)报考小学教师岗位条件
1.年龄在48周岁及以下(1976年8月25日及以后出生),已在支教、借用学校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人员报考现支教、借用学校可不受年龄限制。
2.工作年限需达到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县内流动有年限规定的以新聘文件为准)。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4.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9月1日。
5.教师参加考调需经编制所在学校同意,学校校长参加考调需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同意。
6.按照《冕宁县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校管理工作督查及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处理暂行办法》(冕教〔2017〕49号文件)的规定,2022--2023、2023--2024学年度进入“红线”的教师不得报考。
7.教师综合业务素质测试应考而未考人员以及教师综合业务素质测试C等(不含C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8.撤并学校教职工参加本次考调不受第1、4、5、6、7条的限制。
(二)报考县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员岗位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25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
3.报考初中教研员需具有相应学科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研员需具有相应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从事教育教学一线工作满6周年及以上。报考小学教研员需有报考学科小学任教一届及以上的经历,报考初中教研员需有报考学科初中任教二届及以上的经历。
5.近三学年(2021--2022、2022--2023、2023--2024学年)报考学科教学成绩在同类学校同类学科排名均达前1/3及以上。
6.近5年所获荣誉或奖励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州、县级荣誉1次;县级及以上优质课展评、课堂教学比赛等三等奖及以上奖项1个;县级及以上教学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奖项1个;凉山州骨干教师;凉山州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凉山州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7.近5年至少承担或主持县级教育小专题及以上级别课题一项并结题。
8.近三年年度考核至少一次为优秀,其余为合格及以上;无违法违纪行为,无纪律处分。
9.教师综合业务素质测试B等及以上。
10.教师参加考调需经编制所在学校同意,学校校长参加考调需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同意。
11.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9月1日。
(三)报考冕宁中学校岗位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25日及以后出生)。
2.工作年限需达到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县内流动有年限规定的以新聘文件为准)。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报考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5.教师综合业务素质测试B等及以上。
6.初中教师报考的,需近5年来获得过县级教育教学质量奖。2023--2024学年度进入“红线”的教师不得报考。小学教师不得报考。
7.教师参加考调需经编制所在学校同意,学校校长参加考调需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同意。
8.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9月1日。
四、现场报名
本次考调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4年8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26日(上午9:00-12:00)。报名地点:冕宁县教育和体育局四楼。
1.考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考调条件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填写《冕宁县2024年县内部分学校公开考调教师和发展中心教研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份。
五、现场资格审查
(一)2024年8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26日(上午9:00-12:00),在冕宁县教体局四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时应出具的材料:
审查以现场资格审查结论为准。报考时,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提供的联系电话予以咨询。
1.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和相应的《毕业证》(2002年以后毕业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表》1份。
3.需提供所在学校或干部管理权限部门(学校校长)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报名表》上签署意见:是否同意报考,签字盖章)。
4.近三年以来荣誉奖励证书原件和相对应的荣誉奖励获奖的文件复印件(由提供文件的部门加盖公章确认)。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证书(报考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员岗位的提供)。
5.教学成绩排名材料(由教体局教育股核实确认)。
6.支教交流人员相关材料(现支教学校出具证明材料,教体局人事师训股核实确认)。
7.从事教育教学一线工作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现编制学校出具证明材料)。
8.教师综合业务素质测试等级证书(人事师训股审核)。
9.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考调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违反本公告规定或使用虚假信息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
10.考调人员在考调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考调人员联系电话号码留错、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11.承诺书(现场签订考调承诺书)。
12.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
考调开考比例为2:1,考调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考调名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1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削减、取消或调整该岗位考调名额。调整的岗位考调名额根据报名情况由本次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调整到其他岗位,有关情况提前公布。
六、考核
1.考核方式:采取面试、荣誉奖励加分和支教交流人员加分相结合方式进行。面试主要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
2.考核总成绩的计算办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荣誉奖励加分+支教交流人员加分。
3.近三年荣誉奖励加分
(1)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国家级5分、省级加4分、州级加3分、县级加2分。
(2)优质课展评、竞赛课、竞赛活动、优秀课展评:
国家级:一等奖加3.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5分;
省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5分、三等奖加2分;
州级:一等奖加2.5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5分;
县级: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5分。
同一内容参加各级竞赛以最高等级计算,不重复加分。
(3)教学成绩加分:2023--2024学年末统考学科成绩在同类学校同学科排名第一的加2分、排名第二的加1.5分、排名第三的加1分。
(4)荣誉奖励加分最高不超过8分。
4.支教交流人员加分:现交流支教人员报考现交流支教所在的学校岗位加分,每学期加0.5分,最高不超过5分。
5.面试
面试以试讲(无学生)为主,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面试时间:2024年8月27日
(2)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现场审核合格后领取。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使用教材:面试使用冕宁县学校现行教材。
(4)面试顺序:进入面试的人员持《面试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面试地点,临时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再按面试顺序提前抽取面试内容,准备24分钟后,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面试,面试时间12分钟以内。
(5)面试计分方法:采用百分制记分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平均分为考调人员的面试成绩。
6.考调人员的考核总成绩、岗位排名及拟调动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在冕宁县教育和体育局公示栏上公布并公示。
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的考调人员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递补人员放弃,不再顺延)。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七、考调聘用规则
1.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调人员的考核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调动人员名单。考调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取消拟调动资格。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考核总成绩并列,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面试成绩再次并列,则加试一次面试。
2.教师考调后,专业技术职称岗位按现行相关政策执行(需签订承诺书)。
3.拟调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调动。
4.考调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留用,不合格者退回原学校。
八、纪律与监督
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州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执行相关回避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考调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考试的考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和调动资格;对违反考调纪律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冕宁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6730936(冕宁县教育和体育局)
0834-6731061(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13980284432(冕宁县纪委监委)
联系人电话:冯老师18942802856
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冕宁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