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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解决教师学科结构不优,城乡分布不均衡问题,决定从乡镇初中、小学公开选调教师到我县城区初中、小学任教。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定岗选调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及对象
全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的初中、小学教师(除城关、城郊以外的乡镇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调岗位(学科)及名额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全面扎实的学科理论知识,具备选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胜任所报岗位教育教学工作。
(二)具体条件:
1、选调初中教师资格条件:
(1)现任乡镇初中教师的,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初中教师资格证,本科及以上学历,所报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现任教学科其中一项一致。
(2)现任乡镇小学教师的,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初中教师资格证,本科及以上学历,所报考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现任教学科其中一项一致。
(3)工作满3年以上(2021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
(4)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选调小学教师资格条件:
(1)现任乡镇小学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所报考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其中一项一致。
(2)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工作满3年以上(2021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
(4)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选调程序与办法
(一)发布信息
在教体局微信公众号发布选调教师信息,广泛宣传。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选调教师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填写《南召县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一份(见附件),报名表正反双面打印,当场上交近期同底版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2、资格审查:选调教师由所在乡镇中心学校(或局直学校)负责资格审查,并由乡镇中心学校(或局直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条件的教师,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
3、报名时间:2024年7月24日--26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教体局南三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0377-66923056
(三)选调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采用闭卷的办法进行。笔试内容与所报考岗位学科相关。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保留两位小数)。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职位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中每乡镇初中(或局直初中)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分别不超过3人,其它学科分别不超过2人。面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采取现场抽课试讲的方式进行,讲课准备时间12分钟,讲课10分钟。对同学段同一学科设两个及以上面试试场的,面试后当场公布考生面试原始成绩,加权后为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评委异地聘请。面试讲课成绩70分以下者(不含70分),不予选调。
面试教材:初中:我县现行教材七年级下册(物理为八年级全一册,化学九年级下册)。小学:我县现行教材四年级下册。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初选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确定选调人员
根据选调对象的总成绩名次,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调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以学历高的优先,若学历相同,教龄时间长的优先。如果均相同,则同时确定为选调人员。若有考生放弃,则按成绩依次递补。为确保调出乡镇的初中骨干教师基本稳定,每乡镇选调人员,初中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各限2名,其他学科各限1名。
(五)公示
选调结果向社会公布,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被选调人员确定后,要按时到新单位报到上班,上班后均为一线任课教师,五年内不得调离学校。自动放弃选调资格或不按时到新单位报到的,取消选调资格,五年内不得报考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考试。对已办理选调手续后,又查实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仍回原学校任教。
六、服从相关人事管理政策
1、服从职称转评政策。依照豫人社办〔2022〕67号文件规定的内容,农村学校教师按定向评价的农村学校教师评价标准评审通过的职称,仅限农村学校使用,调入城市学校须依据程序转评。
2、服从岗位聘用政策。根据《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国人部发〔2004〕63号)文件精神,教师工作调动后,按调入单位岗位余缺情况确定其岗位等级工资:调入单位岗位不足的,原则上按照调入人员现聘岗位等级就近就低确定国家规定的工作待遇。
3、服从薪级工资政策。选调进入城关镇学校、城郊新世纪小学、城郊浩创实验学校,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基本工资,原高定工资不再保留。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选调
1、不符合选调条件的;
2、选调过程中提供虚假证件、证明及讲课舞弊的;不如实填写公开选调报名表的;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参与有偿家教被查处的,师德师风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4、受党政纪处分,尚在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尚未做出结论人员;
5、参加选调人员,不服从工作分配的;
6、公费师范生服务期未满6年的。
八、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加本次公开选调教师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在本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九、组织领导
1、此次教师选调工作,在县纪委监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
2、在南召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精心组织,规范运作,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
本次选调未尽事宜由南召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南召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