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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规定,咸安区教育局、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高中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咸宁高级中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四肢无缺陷,无心理疾病,符合录用人员体检条件;
4.要求具备相应学段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须在2024年9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8)咸安区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8日—7月2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下载填写《咸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和应聘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594148655@qq.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咸宁高中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名称-姓名。并及时电话联系确认收妥。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时不再受理。
报名咨询电话: 0715-8322536刘老师
郑老师15872028339 陈老师17762808898
3.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咸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和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2024届毕业生无法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请提供在线学籍报告或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上传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面试通过的合格证和相应学科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以及1份手写签名的附件2:《承诺书》。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5.资格审查:2024年7月26日,由咸宁高级中学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QQ邮箱和电话同步向考生反馈审查结果。工作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由咸宁高级中学通知其参加笔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笔试
1.参加笔试的人员为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同时提供报名纸质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1)报名表1份。
(2)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复印件1份。
(3)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4)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研究生毕业的,需同时提供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5)咸安区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2.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原则上须达到3:1,若紧缺学科报名人数不足3:1的,经考试领导小组同意可按2:1比例开考,若某一岗位报考人数不足2:1,则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于报名结束后三日内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anan.gov.cn/)发布公告。
3.笔试内容为学科知识,卷面分数为100分。
4.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相关事宜以公告为准。
5.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6.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1.面试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为3:1,面试最低合格线为75分,如面试入围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可不核减岗位,但面试成绩不低于80分。入围面试末位考生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为说课,课题临时抽签确定,备课30分钟,说课时间10分钟。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
七、考试成绩计算
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遇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如果学历相同,则以毕业后最终的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如果平均学分绩点相同,则由考试领导小组决定考核方法,胜者优先。
八、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岗位排名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学校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和咸宁高中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考察对象应积极配合,用人单位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用人单位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查询拟聘用教师《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查询结果将作为聘用的重要依据。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对递补考生进行考察和体检。
九、公示、岗前培训
体检、考察合格的,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如本人解约或放弃岗位和被聘用单位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岗位将不再递补。用人单位负责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岗前集中培训。
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咸安区教育局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7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违约责任。聘用人员使用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公办教师各项待遇。
本公告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咸宁高中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咸宁高中:0715-8322536
区教育局:0715-8326688
区人社局:0715-8328247
附件:
咸安区教育局
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