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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结合我区中、小学校用人需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0名。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任职资格要求(见附件);研究生学历的报考人员同时具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且本科学历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7.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其他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其中: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3)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学科)的,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学科)须一致。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为教师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2.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3.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本科学历报考。
三、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教师50名(具体招聘计划和岗位条件见附件)。
四、报名及相关事项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8:30至5月31日17:00。
1.提交报名申请
网上报名:报考者于报名时间内登录魏都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du.gov.cn),点击“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诚信承诺书》、《报名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1.单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2.JPG格式;3.文件大小20KB以下;4.宽约114像素,高约156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
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提供的身份证及相关报名信息与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报名申请被受理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须妥善保管。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组于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后1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报名申请被受理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上网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于6月1日17:00前修改完善相关信息重新提交报考申请,也可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者填报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新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因材料上传不齐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自负。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24年6月2日17:00之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每人缴纳笔试考务费60元(笔试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交费后,请及时查看缴费状态,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A4纸)。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魏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5.加分政策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要求,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6月3日至4日17:00前将网上缴费成功后打印的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到魏都区人社局4楼410房间(许昌市魏都区天宝路魏都区人民政府综合办公楼)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
加分提供材料,大学生村官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及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⑵本人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⑶本人退伍证原件、复印件。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及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
6.其他事项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需核减相应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在6月3日9:00至17:00到魏都区人社局4楼410房间(许昌市魏都区天宝路魏都区人民政府综合办公楼)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的,退还所缴报名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报岗位的,按自愿放弃处理。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报考,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办理免缴笔试考务费需提交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相关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和贫困户明白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于6月2日17:00前提交到魏都区人社局4楼410房间(许昌市魏都区天宝路魏都区人民政府综合办公楼)核实确认。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虚假信息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基本理论》、《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分别为100分。
《专业知识》内容为各报考专业所需的专业知识(具体内容见附件)。
(2)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教育基本理论成绩×50%+专业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笔试成绩可通过魏都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du.gov.cn)进行查询。
2.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一门零分、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低于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其中:研究生学历的人员需同时提供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需同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辞职报考的,需提供有批准权限的部门(单位)在面试资格确认截止日期前办理的辞职手续;按照报考岗位要求需提供的其他证明、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魏都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du.gov.cn)发布。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确认时,对报考者本人及有关证书、报考材料等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不全、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面试空缺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单》通知时间为准。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为应聘学科相关内容,满分为100分。拟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本考场面试考生平均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岗位需要,体育、音乐与舞蹈和美术岗位面试为说课,增加专业技能展示(具体内容见《面试公告》),满分为100分,其中:说课70分,专业技能展示3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按笔试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笔试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则现场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体检和考察
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怀孕考生需提供结婚证和妊娠医学证明)。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考察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魏都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考察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人员在魏都区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3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出魏都区教育系统,不得参加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八、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魏都区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魏都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du.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因考生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前期咨询电话:0374-5055628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374-2653025
监督、举报电话:0374-5051669
(工作日8:00—12:00,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