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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决我县教师短缺的突出问题,保障教育事业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以及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需求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工同酬教师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工同酬教师80名。具体岗位设置、人数详见《靖边县2024年公开招聘同工同酬教师岗位设置及专业目录》。
二、招聘原则
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岗位公开、自愿申报、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三、专业及其他条件要求
专业及其他条件严格按照《靖边县2024年公开招聘同工同酬教师岗位设置及专业目录》执行(详见附表)。现聘用在各学校且聘期满一学期及以上、专业未列入《靖边县2023年公开招聘同工同酬教师岗位设置及专业目录》范围的一线教师,可根据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学科报名(需提供教体局相关证明)。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
2.户籍条件:应聘小学和幼儿园岗位须为靖边县户籍(户籍以2023年12月31日(含)前落户为准);中学岗位户籍不限制。
3.学历条件:幼儿园和小学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中学为全日制一批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4.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在靖边县教育教学一线公益性岗位人员和公办学校临聘人员(需出具相关文件或单位证明)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资格条件:具有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金牌运动员报考小学体育岗位不受限制,但在校未毕业人员不能报考)。取得高学段资格证书可以报考低学段岗位,但低学段岗位资格证书不可报考高学段岗位。
6.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健委关于资格认定体检的规定要求。
五、不得报考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靖边县人民政府网(www.jingbian.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通过网址:ks.jingbian.gov.cn进行注册登录报名,同时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现场报名,由县人社局和县教体局共同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现场审核。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岗位,如考生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08:00至6月5日18:00(周六、周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靖边县标准化创业中心(新车站对面)。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若报考人员不足,可降低为1:2,仍未达到此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调整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核减信息将在靖边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四)准考证打印,报名通过的应聘人员通过网址:ks.jingbian.gov.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五)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满分100分,内容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2)笔试日期及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在本县设考点,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将及时在靖边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4)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本次招聘考试最低分数线为报考同一岗位所有应聘人员平均成绩的60%。对于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以组织课堂教学方式进行,内容为相应学段课程教材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靖边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3.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由电脑软件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面试结束后,在靖边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人员各项考试成绩和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陕西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形成的岗位空额,从该招聘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报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递补,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七)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靖边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招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待遇及管理
(一)所聘人员实行编制外备案管理,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首次聘期五年(试用期一年),实行一年一聘。聘期内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续签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不予续聘。考取其他事业单位、公务员或自动辞职者,报县人社局、财政局备案。聘期内不得调离县教体系统。聘期满五年者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同类学校间调动。
(二)聘用人员与所在学校和教体局签订劳务合同。
(三)聘用人员与正式教师享受同等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
(四)聘用期间,由教体局和学校负责日常管理,与公办教师同考核同奖惩,实行学期考评,学年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统一进行。聘期内经学校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者进入下一年度聘用,凡不履行劳务合同或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劳务合同、不再续聘。若考取其他事业单位、公务员或自愿辞职者,须履行解聘手续。
(五)凡符合职称评聘条件者,根据学校空岗情况,与学校公办教师一同考核排名,按社会人员评聘职称及晋级晋档。
(六)聘用到农村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师,符合靖边县农村教师选调进城任教条件的,可申请选调任教。
八、有关要求
(一)纪律要求:考生提供有关信息、资料、证照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二)拟聘用人员须接受人社局、教体局的分配。
(三)本次考试不确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机构。
(四)本次考试的笔试、面试工作,全权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完成,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考试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