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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槐荫区优质教育发展步伐,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拟引进优秀骨干教师(A类岗位)10名、技能型优秀师范毕业生(B类岗位)20名到所属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以后出生);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以及国家教育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修养,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有敬业奉献、团结合作、开拓创新的精神和品质;
5.具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A类岗位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现任中小学相应教师岗位,具备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具有符合时代特点的、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和教育教学经验,教学成绩优秀的教师(具备以下3项条件之一):
(1)具有县(区)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综合奖励、名优教师称号。如:特级教师、名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等;
(2)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或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优质课一等奖;
(3)所带班级被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先进班集体,且本人被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优秀班主任或德育(含少先队)工作先进个人;
注:以上3项条件中的“县(区)级获奖或荣誉”须为近五年内(2019年4月以后)取得。
3.引进骨干教师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岗位汇总表)。
报考B类岗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所学专业对口(学历、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对口,研究生应聘的所学专业需与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2.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毕业年级)从业技能大赛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山东省属公费师范生,山东省属公费师范生按照山东省属公费师范生就业政策和师范生所签三方协议进行就业)。
不符合引进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
(2)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及以下;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济南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引进范围;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7)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8)不适合引进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时间
本次引进工作报名时间为4月25日9:00—4月27日17:00止;资格初审时间为4月25日13:00-4月28日11:00。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A类岗位:需扫描《2024年济南市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引进优秀骨干教师报名表》(附件2)中二维码,进行填写提交,并将所需材料以PDF格式文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hyqjyjrsk@jn.shandong.cn,发送邮件后请通过电话0531-81255674进行确认;
PDF格式文件名称以“A类岗位+姓名+学科+应聘学校”命名,文件内容须包含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2、《2024年济南市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引进优秀骨干教师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字);3、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4、其它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各种获奖证书(含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尚未发放获奖证书的可先行提供获奖文件或相关证明);5、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语文学科需要二级甲等、其他学科需要二级乙等)等电子版。
B类岗位:需扫描《2024年济南市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引进技能型优秀师范类毕业生报名表》(附件3)中二维码,进行填写提交,并将所需材料以PDF格式文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hyqjyjrsk@jn.shandong.cn,发送邮件后请通过电话0531-81255674进行确认;
PDF格式文件名称以“B类岗位+姓名+学科”命名,文件内容须包含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2、《2024年济南市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引进技能型优秀师范类毕业生报名表》(附件3、本人签字);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4、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5、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6、由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并加盖院系公章、附成绩单);7、技能大赛获奖证书;8、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各种获奖证书(含奖学金,尚未发放获奖证书的可先行提供获奖文件或相关证明);9、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语文学科需要二级甲等、其他学科需要二级乙等)等电子版。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2.资格审查
单位将指定专人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电子信息资料。资格审核期间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留意个人电子邮箱。通过资格审查后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考生。
A类岗位笔试结束后,进入综合考察环节的考生将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参加综合考察环节,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须携带1、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2、《2024年济南市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引进优秀骨干教师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字);3、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4、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各种获奖证书(含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尚未发放获奖证书的可先行提供获奖文件或相关证明);5、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B类岗位免笔试,网上报名通过后将组织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参加微课+答辩环节,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须携带1、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2、《2024年济南市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引进技能型优秀师范类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字);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4、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5、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6、由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并加盖院系公章、附成绩单);7、技能大赛获奖证书;8、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各种获奖证书(含奖学金);9、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未按规定提供材料的,视为个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引进工作的全过程。
四、考试
1.考试方式及内容
A类岗位采取先笔试、后综合考察的形式。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理论、教学理念、实践能力、教科研水平、学科专业知识等。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分数线将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将根据招聘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考察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综合考察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未达到相应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综合考察人选。
综合考察采用微课+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综合考察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B类岗位免笔试,采用微课+答辩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2.考试安排
引进考试具体时间及要求通过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教育信息(http://www.huaiyin.gov.cn/gongkai/channel_6389a743375991828263d27e/)或济南槐荫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按照各个环节分别由考官打分,每个环节成绩按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分计算。
考试采用100分制,A类岗位采用笔试和综合考察方式的,两项成绩分别按笔试40%、综合考察60%比例计算考试成绩;B类岗位考试采用微课和答辩方式的,两项成绩分别按微课70%、答辩30%比例计算考试成绩。
4.考试成绩公布
A类岗位在笔试考试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下午14:00以后,应聘者本人登录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教育信息(http://www.huaiyin.gov.cn/gongkai/channel_6389a743375991828263d27e/)或济南槐荫教育微信公众号自行查询笔试成绩。第四个工作日下午14:00以后,应聘者本人登录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教育信息(http://www.huaiyin.gov.cn/gongkai/channel_6389a743375991828263d27e/)或济南槐荫教育微信公众号自行查询是否取得综合考察资格。
A类岗位综合考察和B类岗位微课+答辩考试结束后,现场向应聘人员宣布成绩,并通过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教育信息(http://www.huaiyin.gov.cn/gongkai/channel_6389a743375991828263d27e/)或济南槐荫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组织考察体检。A类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综合考察成绩相同的,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综合考察,按重新组织的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B类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成绩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微课,按重新组织的微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再次复审。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经查询发现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不得聘用。引进单位应对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从严把握,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档案中存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引进工作的全过程。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聘用通知书,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引进优秀骨干教师、技能型优秀师范毕业生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请应聘人员在整个引进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531-81255674
1.附件1:2024年济南市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引进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