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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新时代人才工作部署,加强嫩江市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市教育发展需要,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高校和社会引进教师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数量
计划引进优秀毕业生37名。其中,嫩江市高级中学计划引进人才16名;嫩江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计划引进人才11名;嫩江市第一中学校(高中)计划引进人才10名,具体引进岗位、数量及条件详见《嫩江市2024年度“金榜生”引才工程教育领域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学科引进名额可视引进工作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二、引进条件和要求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须符合岗位设置的年龄条件,国家统招、本科毕业生为28周岁(1995年4月1日后出生,含当日),国家统招、硕士研究生为35周岁(1988年4月1日后出生,含当日),国家统招、博士研究生为40周岁(1983年4月1日后出生,含当日)。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国家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考生所学专业须与引进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9.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报考人员应具有与引进岗位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2024年毕业生必须保证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笔试、面试已合格且现场确认已经完成未拿到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名)。未按期取得相关证书,不予聘用。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其他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7.近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人才引进、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嫩江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10.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11.具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时刻关注嫩江市政府网站或嫩江先锋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及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招考部门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考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引进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引才活动采取现场报名、现场面试形式进行,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内前往招聘会现场进行报名(不受理线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符合岗位引进条件的考生可以申报1-3个志愿(引进单位)。
报名时间:4月7日9:00-11:30
报名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体育馆(嫩江展区)
联系人:唐老师15774561188
现场资格审核。考生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1.《嫩江市2024年“金榜生”引才工程教育领域资格审核表》(附件2)。
2.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3.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校出具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名册1份(须体现本人录取批次及录取专业,并加盖学校公章)。
4.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加盖学校鲜章的在校期间表现证明、就业推荐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引进人员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二)面试
本次引进考试不设开考比例,考试内容为考生报考岗位所使用的现行教材内容。考生凭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采取试讲(面谈)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试讲时间为15分钟,试讲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引进。报考嫩江市高级中学考生成绩低于70分不予引进。报考的3个志愿中同一学科的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在同等分数条件下,以报名第一志愿的考生优先录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引进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拟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由考生承担。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以及报名、考试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核
通过成立“2024年嫩江市‘金榜生’引才工程教育领域”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将通过户籍所在地、社区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并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报考人员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复查报名资格,对于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和录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引进人选,在嫩江政府网站(http://www.nenjia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引进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引进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考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博士研究生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及岗位所要求的学位证、资格证等,未能如期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政策待遇
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按照《嫩江市高质量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的实施意见》兑现相关待遇,凡引进人才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
五、有关事项与要求
1.考生应及时关注嫩江市人民政府网或嫩江先锋公众号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引进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错过引进过程的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引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3.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嫩江市2024年度“金榜生”引才工程教育领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嫩江市2024年度“金榜生”引才工程教育领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