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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4〕2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连江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拟面向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人员招聘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参聘教师”)170名。具体岗位、条件要求详见附件《2024年连江县招聘参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连江县在编在岗教师;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连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题→政务公开→通知公告(网址:http://www.fzlj.gov.cn/xjwz/ztzl/jyzt/zwgk/tzgg/,下同)发布。招聘后续通知的信息公开渠道为连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二)报名
2024年3月8日8:00(系统开启)至3月14日17:30(系统关闭),应聘人员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注册报名(免收报名费),具体要求如下:
1.报考中小学(含特教)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选择“新任教师”模块进行报名;报考连江职业中专学校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委托模块”报名,并在确认报考前提交岗位备注(如:中职语文教师)。请应聘人员尽早报名,以免后期网络拥堵或审核不合格却错过改报时间。
2.应聘人员要通过报名信息系统→网上报名流程,认真阅读《考生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未通过,自行承担后果责任。
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对报考的岗位有多个用人学校选项的,在选岗时,按聘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用人学校。
(三)资格审查
采取先网络初审,再现场资格审核方式进行。
1.资格初审。网络报名期间(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对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应根据资格初审意见改报岗位或通过报名平台进行申诉,并及时跟踪后续情况。
2.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复审。应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须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等相关证书取得时间须在报名截止日之前。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暂未参加教资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要求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种类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笔试科目成绩均合格证明,并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研究生在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要求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连江职业中专学校教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或行业特许证、或职业资格证),要求报到之日起两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专业课教师两年内还必须取得与所教专业相关的行业(协会)执业资格(或行业特许证),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2024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3.在职人员报考,须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或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无法提供的,经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4.开考比例:原则上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不开考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考人数。
四、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一)笔试
1.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笔试科目包括“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连江职业中专学校教师招聘岗位报考者仅参加“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笔试。
2.笔试时间、具体考点将在网上报名信息系统打印的准考证上标明。
3.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笔试加分政策。
4.笔试卷面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如果笔试卷面总分超过100分,则先换算为百分制作为笔试卷面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成绩和政策加分之和。符合招考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4月11日前(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将加分证明材料送至连江县教育局人事科(连江县西凤路6号天丰大厦8楼),逾期不予受理。
5.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因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进入面试人员弃权而产生的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二)面试
1.面试内容及面试教材。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60分钟)、片段教学(10分钟)、回答专家提问(3分钟),部分岗位有技能操作测试(具体见岗位信息表)。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现行教材。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若个别岗位参加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面试合格成绩为70分。未达面试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招聘岗位不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因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多需进行面试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三)聘用成绩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的综合成绩计算(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聘用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时出现末位同分的,按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科目分数高者确定;若专业知识分数也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成绩高者确定。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其空额可从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五、选岗
拟聘用人员按照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公开自愿选岗。如聘用成绩相同,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以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科目成绩高者优先。连江县“一环学校”指城关地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连江县特殊教育学校、连江县教师进修学校、连江职业中专学校以及敖江、江南两个乡镇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二环学校”指东湖、琯头、浦口、丹阳、东岱、潘渡等6个乡镇辖区内的中小学和幼儿园,但岗位信息表中的二环学校不含连江黄如论中学一中贵安学校、连江一中贵安分校和连江县贵安新天地幼儿园;“三环学校”指一环、二环以外各乡镇辖区内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岗位信息表中的“连江县属学校”指连江县直属高中学校和连江职业中专学校。
六、体检、考察、公示
(一)拟聘用人员均须参加由连江县教育局组织的体检及岗前培训,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或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公示前因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额,可从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选岗结束后,不再递补。
(四)拟聘用人员经考察、体检合格的,通过连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题→政务公开→通知公告(网址:http://www.fzlj.gov.cn/xjwz/ztzl/jyzt/zwgk/tzgg/)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有关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各岗位聘用人员试用期聘任在专业见习期岗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相应岗位聘任条件予以办理聘任手续,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聘用人员服务期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1年)。
招聘资格审核贯穿全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规定日期前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书)或相关证件(书)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考察不合格的;4.与原单位有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八、政策待遇
本次招聘的是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人员,在聘期内师德师风、进修培训、教育教学、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工资奖金、工会福利、人事档案、奖惩、休假、人员流动等方面的管理与待遇均同编内人员。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连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连江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守保密纪律,连江县纪委监委驻连江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整个招聘工作流程进行全程监督。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联系方式
地址:连江县西凤路6号天丰大厦8楼连江县教育局人事科;
咨询电话:0591-22137699,监督电话:0591-26230015;
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
十一、其他
(一)境内学历和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二)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三)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上可查询认证。
(四)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查询。
(五)专业条件设置为“XX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中“XX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详见本公告附表各有关岗位)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对博士和留学人员的专业要求按相近原则认定。
(六)允许应聘人员按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低学历报考相应岗位。应聘考生网络报名时需在岗位备注中注明“本人以XX学历层次报考本岗位”。
(七)本次招聘连江县教育局不提供考试辅导材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原则上要求在2024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否则,因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九)本公告由连江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