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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学校人力资源配备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4年我校拟开展教师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招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纳入员额教师管理序列。本次招聘岗位见附件1。
2、招聘条件
(一)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应当具备的业务条件
1.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2.需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3.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要求二甲及以上,其他岗位二乙及以上;
4.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获得区级及以上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业务主管部门颁授的荣誉称号、组织的赛课(技能大赛、展评)一等奖及以上、近三年学校年度考核一次优秀,学历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及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有违法犯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精神病史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连续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7.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8.有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担任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的其他情形。
3、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近期二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电子照片附在表中),并按要求提交《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相关报名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证明材料(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自荐材料,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个人履历证明材料,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获奖证书)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
4.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现场需提交材料清单及格式要求具体如下:
(二)报名时间、地点
2024年1月25日23:30-1月27日23:30,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学校(成都高新区天府四街1717号)。
小学学段学科报名地点:小学部行政楼二楼行政办公室
初中学段学科报名地点:初中部图书馆三楼行政办公室二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提前或逾期都不予受理。
(三)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根据自身情况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名称和教师资格证,应与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对其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的认定证明),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和佐证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并认真核对。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未通过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应聘人员的报考或者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对照报名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低于或等于5:1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高于5:1的,由学校结合用人需求,从专业素质、岗位匹配和业绩评价等方面,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按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5: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5、招聘考核
(一)开考比例
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开考比例可放宽至2:1,报名人数少、确属学校急需紧缺的岗位,经成都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同意,可放宽至1: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面试,分为试讲、答辩两个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答辩成绩分别占60%、40%。总成绩等于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低于75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按时到现场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影响面试开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确定体检人员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
6、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学校组织完成。体检需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未参加体检、考察以及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和考察环节产生的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7、公示
体检合格且通过考察的人员作为拟聘人员,在学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8、聘用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和成都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备案后实施员额制管理,与学校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协议)。
9、咨询电话
028-86056371(请工作日9:00-17:00拨打咨询)
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学校
2024年1月25日
附件12024年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及人数.pdf
附件22024年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