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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龙陵县第一中学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切实解决紧缺专业教师不足的问题,根据《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到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18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教师14名,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招生计划2022-2024年一本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获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计算截止报名当天。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放宽至3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再限定2022年至2024年未就业毕业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
三、招聘计划
龙陵县第一中学计划校园公开招聘教师14人。详见《龙陵县第一中学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人员;
4.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3年11月30日在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龙陵人社”“龙陵教育体育”“龙陵县第一中学”微信公众号,云南师范大学官方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023年12月11日(星期一)8:30-11:30在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大厅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龙陵县第一中学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原件。
(2)《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无法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需提供由就读院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一本证明(2024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国(境)外毕业生还需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习成绩登记表(含专业排名)、学习活动经历证明(包括担任学生会干部、党(团)组织干部、班干部经历,因学习成绩优异获奖学金等证书)、计算机等级、普通话水平、外语水平、所获表彰奖励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要求的或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应聘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由龙陵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校园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条件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确定进入笔试人员。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查阅个人报名时提供的材料信息,经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笔试。
2.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测试时间60分钟。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阅卷工作由龙陵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阅卷后现场公布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因特殊情况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进行面试。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仪容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75分及以上为合格。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确定签约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岗位招聘人数与签约人数1:1比例确定签约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无法确定签约对象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胜出;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相同,无法确定签约对象的,
则加试一题面试题,以加试成绩高者胜出。由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陵县教育体育局、龙陵县第一中学与被签约对象现场签订聘用协议书。
(五)资格复审。由龙陵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体检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
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复审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时要求本人必须到场并提供原件,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公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若所提供资料与应聘岗位要求不符,则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六)体检。由龙陵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将组织体检对象在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考察。由龙陵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具体时间待定。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将通过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
(九)聘用。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并报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招聘人员试用期1年。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聘用后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聘用后待遇按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的有关政策和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按照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一)签约人员放弃签约、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
(二)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五)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六)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其它事项
聘用人员到用人单位上班时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内不得提出调动。
八、纪律要求
(一)严肃招聘纪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实行回避制度。各单位参加招聘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凡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具体需要回避的情形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严禁弄虚作假。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资格复审、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且三年内考生不得参加龙陵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整个招聘工作在监督人员监督下进行,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龙陵县教育体育局0875-6123414
龙陵县第一中学15308750899(吴老师)
附件: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