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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参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要求,结合龙陵县幼儿园办园规模不断扩大的实际情况,经县幼儿园研究,报县教育体育局同意,拟公开招聘合同制编外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龙陵县幼儿园本次招聘的岗位是幼儿园合同制编外人员,岗位分别设置在龙陵县幼儿园城区4个园区,所有录用人员由龙陵县幼儿园统一调配。(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幼儿教师(5人)
年龄在30周岁(1993年7月18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未就业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保育员(5人)
年龄在40周岁(1983年7月18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的初中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炊事员(2人)
年龄在45周岁(1978年7月18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的初中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幼儿教育事业;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要求;5.吃苦耐劳,具有过硬的综合素质,专业基础扎实,有较强的口语表达能力;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3.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于2023年7月11日在龙陵县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8日上午8:30—11:00,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龙陵县幼儿园学府园(龙陵县第一中学高中部斜对面)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4.报名所需材料:《龙陵县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请事先下载填写好,报名当天提交);应聘教师岗的提供:简历(应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工作经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活动经历(包括担任学生会干部、党(团)组织干部、班干部经历,因学习成绩优异获奖学金等)、计算机等级、普通话水平、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等。应聘其他岗位的提供: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各种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获奖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三)资格审查:2023年7月18日中午11:00—12:00龙陵县幼儿园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审。
(四)确定面试人员: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查阅个人资料,进行评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拟进入面试人员由龙陵县幼儿园在中午12:00—12:30通过电话通知,请各位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无法联系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五)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方式
1.面试时间:2023年7月18日下午14:30至结束。
2.面试地点:龙陵县幼儿园学府园(龙陵县第一中学高中部对面)。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3.面试方式:(1)幼儿教师岗位:采用现场试讲(大班语言,12分钟)及现场提问(3分钟),技能考核(弹唱、舞蹈、绘画、讲故事),其中:绘画现场抽题,其他考核内容自行准备。(2)保育员及炊事员岗:现场抽题进行实操。面试实行量化打分,满分为100分,75分及以上为合格。
(六)确定拟聘人员: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若出现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具体时间待定。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体检:由县幼儿园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公办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若出现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并到规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同时,到疾控中心办理健康证,身体健康准予聘用。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聘用:面试、拟聘用人员在龙陵县幼儿园公示栏公示,其中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龙陵县幼儿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若出现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工资保障与福利待遇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所聘用的人员工资标准如下:
(一)1.试用期工资:人均工资:2920元/月: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含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2.正式聘用工资:试用期满,经龙陵县幼儿园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考核,考核为合格及以上者,人均工资:3650元/月: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含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
(二)合同期满一年后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将按《龙陵县幼儿园合同制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调整提高工资待遇。
七、相关要求
(一)应聘者必须对其所提供应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二)在招聘过程中,工作人员如有徇私舞弊的行为,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应试,逾期不再受理。
(四)报名成功后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接听,因电话不通联系不上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五)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好职责,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招聘过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主管部门和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教育体育局纪检组的监督下进行。
请所有应聘人员务必关注“龙陵县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并注意查看信息。
报名咨询联系人及电话:夏老师,0875-6126626。
附件1 龙陵县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编外人员计划明细表.docx
附件2 龙陵县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龙陵县幼儿园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