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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报考资格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中学事业编制教师2名,具体的招聘学段、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见《2023年遂昌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学教师计划表》。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三)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10月23日至2005年10月23日期间出生)。
(四)报考人员需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五)身心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六)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职责。
(七)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时间:2023年10月23日9:00-10月24日16:30
报考人员通过手机软件市场(手机端)或者钉钉网站https://www.dingtalk.com/(电脑客户端)下载安装并注册钉钉软件,通过钉钉扫一扫功能扫描下方“遂昌教育局二维码”加入遂昌教育局,再通过钉钉扫一扫功能扫描“报名二维码”后进行报名信息填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10月23日9:00-10月25日12:00
对报考人员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通过钉钉扫一扫功能扫描“报名二维码”,然后通过页面中的“查看数据”功能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3年10月23日9:00-10月24日16:30)内的,可再次通过“发起提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受应聘人数等因素影响,资格初审工作不能确保在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请应聘人员认真选择报考岗位,并尽量预留足够的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
3.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10月25日0:00-10月26日24: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通过支付宝扫码“缴费二维码”办理网上缴费,缴费人员一定要在备注栏中填写本人姓名。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18〕32号”文件规定执行,每科考试费为50元,共计100元。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未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二维码)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10月26日9:00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送至遂昌县教育局计财科审核,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免除考试费考生无需再进行网上缴费。
4.缴费确认
招聘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网上予以公布。招考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5.领取准考证
时间:2023年10月27日9:00至10月27日17:00(上班时间),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遂昌县教育局7楼705人事科领取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6.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11月4日
上午8:30—10:00教育基础知识
10:00—12:00专业知识
两个科目考试不间断进行,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笔试各科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教育基础知识*50%+专业知识*50%折算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面试对象。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笔试范围为报考岗位对应学科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遂昌县职业中专(遂昌县妙高街道上南门路8号)。
(三)资格复审
1.确定面试对象。考生笔试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资格复审。
(1)面试对象名单公布后,入围应聘者本人带相应的待审查核验材料原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遂昌县教育局(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376号新城大厦2号楼7楼707室)参加资格复查核验。资格复审需带以下材料:
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或公安部门证明)、毕业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请提供学籍证明【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逾期报送审核材料原件或逾期不领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实施2天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面试
面试时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上课的形式面试。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折合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折合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折合成绩又相等,以专业知识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如递补人员总分与该岗位入围体检人员总分差5分及以上的,则取消递补。其它情况一律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并不再递补。
2.录用后在核定的学校范围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岗位。
3.录用人员不参加选岗的、放弃选岗的、聘用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未按时提供人事档案的以及事后被认定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三、注意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的人员在遂昌县教育系统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执行。
(三)遂昌县教育局、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和提供资料推荐。
(四)本次招聘的所有信息统一在“遂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uichang.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遂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遂昌县教育局人事科05788122601、8132599
遂昌中学办公室05788198216
投诉电话:遂昌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5788529653
遂昌中学纪委05788198235
遂昌县教育局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