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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莲都区中小学幼儿园待聘教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莲都区教育局、共青团莲都区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莲都区教育局所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共计划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0名,共青团莲都区委所属事业单位莲都区青少年宫计划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名。同时,莲都区教育局计划通过本次公开招聘对待聘教师储备库进行更新补充,纳入待聘教师储备库待聘教师210名。具体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莲都区教育局、共青团莲都区委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附件1)。
关于待聘教师的相关说明:
1.纳入待聘教师储备库中的待聘教师为非事业编制身份的教师,其中经聘用上岗的待聘教师由人事代理机构统一管理,实行劳务派遣。
2.待聘教师与莲都区教育局事业编制教师一同进行招考。报考莲都区教育局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的人员默认兼报待聘教师岗位,如考生不愿意兼报,考生需在笔试开考前,向监考人员提交《申请书》(附件5)。已经是莲都区待聘教师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报考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但不能兼报待聘教师岗位,考生需在笔试开考前,向监考人员提交《申请书》(附件5)。
3.确定入围人选顺序为:按各环节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先事业后待聘。各环节入围事业编制的兼报人员,不占待聘教师入围比例。各环节未入围事业编制的兼报人员,自动转入待聘教师岗位再重新排名,不再参与下一环节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竞争。待笔试面试结束后,公布各学科需聘用待聘教师的需求数及岗位,按照纳入待聘教师储备库时间先后及综合成绩排序,列为体检、政审对象,体检、政审均合格且经公示无异议者予以聘用,并按综合成绩排序进行择岗。
4.经聘用上岗的待聘教师薪酬按《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莲都区中小学幼儿园待聘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莲政办发〔2018〕29号)和《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办公室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莲都区教育提质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莲委办发〔2019〕97号)文件执行。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符合下列情形并同时具备招聘计划中招聘岗位所列相关要求的人员可以报考本次公开招聘。
1.具有丽水市户籍或丽水市生源的应、历届毕业生(青少年宫要求莲都区户籍或莲都区生源),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24日。
2.应聘中学教师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应聘小学教师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户籍是丽水市内莲都区外的,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应聘学前教育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3.要求报考学历与专业一致,详见《莲都区教育局、共青团莲都区委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要求。
3.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1987年7月24日至2005年7月24日期间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技能要求。要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若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发放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也可报名参加应聘。其他要求见《莲都区教育局、共青团莲都区委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附件1)。
5.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书面同意,提交《同意报考证明书》(附件4)。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分笔试、素质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或政审)、公示和聘用。中小学音乐、中小学体育、中小学信息技术、中小学美术、学前教育岗位需进行素质测试,在面试环节进行。
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或政审)、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笔试
1.报名
⑴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各学科教师采用网络报名的形式。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9:00-7月25日16:00。
报名网址: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⑵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7月24日9:00-7月25日18:00。
区教育局、共青团莲都区委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3年7月24日9:00-7月25日16:00)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⑶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7月26日9:00-7月27日17:00。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办理网上缴费。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7月26日12:00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有效低保证或特困证明送至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丽青路25号525室,联系电话0578-2278057),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免费考生无需再进行网上缴费。
2.招聘计划数核减
对于招聘计划数1-5个的岗位,当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时,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于招聘计划数6个及以上的岗位,当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2倍时,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数的核减或取消将在指定网站上予以公布。
招聘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7月28日9:00-7月30日9:00。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笔试
时间:2023年7月30日上午9:00-11:3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时政知识、教育相关政策法规、职业道德规范为主)、教育教学理论(课程标准、教材教法、通识理论、教师专业标准为依据)、专业知识。
报考人员需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二)面试
1.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招聘计划数6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不足相应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名单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对入围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需携带填写好的《莲都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表》(附件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具体详见《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附件2)。
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考生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3.面试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各学科岗位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或政审)对象。
中小学音乐、中小学体育、中小学信息技术、中小学美术、学前教育岗位素质测试在面试环节进行。中小学音乐素质测试内容包括声乐、钢琴、舞蹈(或其他乐器)、自弹自唱、合唱指挥,测试时长另定;中小学体育素质测试内容包括田径、球类、体操、队列队形、特长展示等,体育器材由组织方统一提供;中小学信息技术素质测试内容为Python、HTML5、数据处理和网络基础,测试时长另定;中小学美术素质测试内容包括现场静物写生(素描、色彩均可)和特长展示(国画、西画、书法、工艺均可),工具材料自备,测试时长另定;学前教育素质测试内容包括舞蹈(时长不得超过90秒,音乐自备U盘)、自弹自唱和简笔画(内容由评委指定)。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或政审)对象。
(三)体检、考察(或政审)
面试后,中小学音乐、中小学体育、中小学信息技术、中小学美术、学前教育岗位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30%+素质测试×30%+面试成绩×40%),其他学科岗位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以及纳入待聘教师储备库人员。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体检时间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其中幼儿教师部分体检指标以幼儿园教师健康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或政审)对象。入围事业编制教师的,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进行考察;入围待聘教师的,按规定进行政审。由莲都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报告送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体检、考察(或政审)有不合格的,或有放弃体检、考察(或政审)的,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或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相关信息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考察(或政审)合格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15日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事业编制教师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在莲都区教育系统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
四、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本次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在报名、笔试、素质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或政审)和聘用等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莲都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指定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liandu.gov.cn/col/col1229372597/index.html,公示公告栏);
2.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liandu.gov.cn/,公告公示栏)。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相关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丽水市莲都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0578-2123876
咨询电话: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0578-2131763
共青团莲都区委0578-205060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