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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2023“蓉漂人才荟”事业单位赴外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3〕122号)规定及《中共彭州市委办公室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州市实施产业强市若干人才政策措施〉等5个相关人才政策的通知》(彭委办〔2022〕7号)和《中共彭州市委组织部等4部门关于印发〈彭州市引进和培育高层次急需紧缺教育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彭组通〔2023〕3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高等院校2023年、2024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部属师范院校2024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30名(详见附件1)充实到教育系统下属中小学校,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彭州教育简介
彭州市地处成都平原西北部,处于成德绵经济区中心、成渝经济区发展轴的西北区域合作中心以及成都半小时经济圈核心区,成都北向交通门户枢纽,是成都市规划发展的四个新型中等工业城市之一和龙门山大熊猫国家森林公园生态旅游带的重要组成区域。全市总面积1421平方公里,辖4个街道、9个镇,人口约80万。先后荣获“国家生态市”“中国县域经济竞争力百强”“中国县域经济发展潜力百强”“中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市”“四川省十强县”“中国家纺名城”“四川最具投资价值潜力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称号,居“中国西部百强县市”第8位。
全市现有各级各类公办中小学校53所,幼儿园16所,在编教职工近5000人,7.8万余个优质学位,构筑起了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到特殊教育的完备教育体系。其中,彭州中学为四川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彭州一中、成都石室白马中学、濛阳中学为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敖平中学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成都石化工业学校为省级重点职业技术学校,教育总体水平位居成都郊区新城前列。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2024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部属师范院校2024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其中,2023年的高校毕业生须已经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2024年的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技能。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非四川籍公费师范生,须征得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跨区域就业手续;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4.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
5.符合本公告及具体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2023年彭州市教育系统“蓉漂人才荟”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2023年10月10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2024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计划引进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音乐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和部属师范院校2024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共计3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公告
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西南大学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整个招聘程序均会通过电话(短信)方式通知报考者。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23日17:00。
应聘人员需关注“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在教师招聘栏目-招聘报名中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本人标准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及相关获奖证书照片等个人证明材料电子档。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8日9:00—15:00。
报名地点:西南大学,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第二体育场)。
2.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粘贴证件照)(网上报名者无需提供此表);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1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材料1份;
(4)相关证书、论文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三)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短信方式告知。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和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均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考核采用“无学生试讲”的方式进行,现场备课20分钟,试讲10分钟,试讲学科为报考人员报考学科。同一招聘岗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办理。
(五)确定拟聘人员及签约
招聘考核组根据考核成绩,按照同一岗位所有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坚持择优录取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与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签订三方协议。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视为不合格,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签订三方协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招聘结束后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engzhou.gov.cn)及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中公布。
(六)体检
招考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分批进行,签订三方协议时已经毕业的考生先行体检;尚未毕业的考生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组织体检。具体事宜以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或电话(短信)通知为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招考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三次。
(七)考察及公示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招聘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应按照已参加考核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三次。
考察合格者由招考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engzhou.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考核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三次。
(八)聘用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彭州市教育局按程序报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1.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享受国家现行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2.按照彭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规定,享受引进人才的激励政策。
3.被聘用人员同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由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派遣到学校具体工作岗位工作。
4.被聘用硕士研究生在我市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公费师范生在我市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
六、纪律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中共彭州市纪委彭州市监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28-83873331。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028-83708448、028-83888815电话咨询。
杜老师:18980578686
附件1:2023年彭州市教育系统“蓉漂人才荟”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doc
附件2:2023年彭州市教育系统“蓉漂人才荟”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doc
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彭州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