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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提出的引才目标任务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精神,进一步优化全县人才队伍结构,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采取选聘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补充引进第二批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方式
采取公开选聘方式进行。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引进对象为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1)高中教师岗位:应取得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职教教师岗位:应取得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3)初中教师岗位:应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4)小学教师岗位: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初中教育的,可报考初中和小学所有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小学教育或小学全科的,可报考小学所有岗位。教师资格证上未明确任教学科的,结合本人所学专业确定报考岗位。
4.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职在编人员;
8.已通过邯郸市2023年人才引进其他事业单位测评的;
9.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10.失信被执行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选聘情形人员。
四、引进岗位及人数
本次补充引进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共44名。其中事业单位1名,教育系统43名。具体选聘岗位、人数等详见附件1。
五、选聘程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现场审核之日结束。
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所需材料
(1)《曲周县2023年公开选聘博硕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
(2)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
(3)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教育系统岗位);
(4)学历学位证书(高考后各阶段所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留学人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未就业考生需提供就业协议书,已就业考生需要提交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7)蓝底照片。
以上材料扫描做成压缩文件,以“报考岗位姓名”方式命名,上传至qzxrcyj8929@163.com。
4.初步审核。组织有关人员对考生所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员。
5.资格审核。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需由考生提供上述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合格后,进入面试环节。
6.面试。事业单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教育系统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考试当天由考生现场抽取一课,不进行现场备课),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低于75分,面试时间为10分钟。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因选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采取分组分选聘名额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说课范围以及有关事项在曲周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7.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各岗位测评合格人员,按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选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时,按学历学位由高到低排序。学历学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解决,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加试成绩仅作为确定体检人员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8.体检。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曲周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布。
9.考察。主要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同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者经县委人才工作委员会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10.网上公示。对拟聘用人选在曲周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11.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报市批准后,由用人单位、编制、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考曲周县第二中学、第三中学、第四中学、曲周镇校部的,实际用人单位为县城学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其编制及人事、工资等关系一律调整到实际用人单位。
六、人才支持政策及待遇
1.“英才卡”服务。引进的博硕急需人才,自到曲周县工作之日起,发放“英才卡”,享受科研立项、入学就医、交通旅游等服务。
2.住房保障。引进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由县委组织部协调优先入住曲周县人才公寓或用人单位员工宿舍。
3.职称评聘。表现优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职称评聘。
4.优先使用。在曲周工作期间成绩显著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
5.政治待遇。加大对引进的博硕人才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大在博硕人才中发展党员力度,优先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优先推荐申报河北省、邯郸市各类人才项目,聘请优秀人才加入政府智库,参与政府决策。
6.配偶就业。引进的博士随迁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在编制限制额内对口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原在其他单位工作的,由组织、编办、人社部门协助引进单位,对口安排适当工作。
7.子女入学。引进的博士和硕士未成年子女(无论户口随迁与否)愿意随父母来曲周就读的,根据博硕人才意愿,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协调办理转学入学手续,其中到公办学校就读的,不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七、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责任。
2.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3.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因不合格、考生主动放弃或其他原因造成岗位比例空缺的,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4.本次选聘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及未尽事宜,由中共曲周县委人才工作委员会及曲周县相关用人单位所有。
咨询电话:0310-8858929
监督电话:0310-8858505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附件:1.附件1曲周县2023年博硕第二批补充引才岗位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