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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邯郸市2023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县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博硕人才43名。其中,事业单位25人,由专业引才小组负责引进;企业18人,由经济开发区组织用人企业自主引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方式
采取选聘方式进行。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引进对象为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急需紧缺人才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时间可放宽到2024年7月31日;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优秀博士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4.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已通过邯郸市2023年人才引进其他事业单位测评的;
9.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10.失信被执行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岗位及人数
本次引进博硕人才共43名,其中事业单位25人:成安县第一中学20人、成安县综合职业技术学校5人。企业18人:邯郸市宁龙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4人、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6人、邯郸慧桥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人、中鸿阀门股份有限公司5人。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1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填写好的《成安县2023年度公开引进博硕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
②以下材料扫描件(PDF格式):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需扫描正反两面)、学历学位证书、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以上材料打包后发送至本次公开选聘指定邮箱(见附件1),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
1.资格审核:用人单位收到材料后,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核。
2.资格复审:初审合格者通知其携带报名时所需的报名表、身份证、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复审。
(三)测评
聘请经验丰富的专家组成专家小组进行测评工作,测评采取现场选聘,通过面试试讲、说课等方式进行。时间不超过10分钟,满分为100,最低录取分数不低于70分。测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五)网上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在成安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事业单位岗位拟聘人员由专业引才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主管单位、编制、人社等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支持政策及待遇
1.引进的博硕急需人才,自到成安县工作之日起,发放“英才卡”,享受科研立项、入学就医、交通旅游等服务。
2.优先使用。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成安工作期间成绩显著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
3.政治待遇。加大在引进的博硕人才中发展党员力度,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博硕人才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先推荐为各级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优先推荐引进的博硕人才申报河北省、邯郸市各类人才项目。
4.职称评聘。表现优秀的博硕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职称评聘。
七、回避原则
选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八、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