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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县幼儿教育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县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园教师,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招聘原则,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合同制幼儿园教师共34名(具体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幼儿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备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为: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含8月1日)。
5.限浮梁户籍要求:(1)本人浮梁户籍(2)配偶浮梁户籍。
6.身体条件符合《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要求。
7.相关岗位具体条件见附件1:《2023年浮梁县招聘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岗位信息表》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县内通过公开招聘的在岗任教合同制教师(公告发布之前已办理辞职手续的除外);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告、报名、笔试、资审、面试、体检、考核、选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浮梁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405室。
3.报名时提交材料:
(1)《浮梁县招聘合同制幼儿园教师诚信报名表》(见附件2)。
(2)贴好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浮梁县招聘合同制幼儿园教师笔试准考证》(附件3)。
4.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低于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浮梁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以补充公告为准。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9月24日上午;地点:县新平中学。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一科,笔试不指定教材,考试范围参考《江西省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大纲(2022年修订版)》。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
3.2023年9月22日到县教体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4.考生应考注意事项。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5.违纪处理规定。考生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6.笔试成绩在浮梁县政府网公布。
7.入闱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人数在5人及以下的岗位,比例为1:3;招聘人数在6至10人的岗位,比例为1:2.5;招聘人数在11至20人的岗位,比例为1:2。
(三)资格审查
1.入闱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方可参加面试。
2.因资格审查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3.报名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请参加报名者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方案》另行制定。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浮梁县政府网公布。
2.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人员。
(五)体检
1.体检工作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闱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的项目、标准,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要求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入闱体检人员支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考核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全面了解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回避的情况。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入闱考核的人员要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考核:
1.现实表现证明。
2.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考试成绩、体检、考核等有关情况在浮梁县政府网公布。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七)选岗、公示
对考核合格人员组织选岗,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资审、面试、体检、考核、选岗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浮梁县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的,选岗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选岗、公示后因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八)聘用
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限为3年。用人单位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三年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有一年不合格的,劳动合同终止。
(九)工资待遇
合同制幼儿园教师月工资参照县内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的月工资标准发放,并按相关规定购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等“五险一金”,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支付。
四、有关要求
(一)纪律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关注浮梁政府网,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3.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4.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理。
5.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招聘考试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招聘工作。
(二)其他事项
1.咨询电话:
浮梁县人社局事业股:0798-2621975
浮梁县教体局人事股:0798-2625196;
2.未尽事宜由浮梁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