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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配置,有效缓解城区学校师资紧缺现状,确保秋季顺利开学,经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全市农村中小学通过考调的方式,遴选部分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现就考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原则
(一)缺编、缺科补充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荣誉加分原则。
(四)自愿申请、诚信报名原则。
(五)考试择优原则。
二、考调计划92人(具体学科岗位见附件4)
1.城区小学计划40人。
2.城区中学计划52人。
3.考调岗位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报考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考调岗位计划数6人及以上的报考人数不低于1:1.5的比例,否则该岗位计划数予以核减或取消。
三、考调对象
(一)农村中学报考城区中学对象。
在我市农村中学校任教满三周年及以上(“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和定岗不定编教师服务年限计算在内)的在编在岗且年龄在四十五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教师。从外县市调入我市任教的教师,在外县农村任教的工作时间可累计计算,但必须在我市农村中学任教满两周年及以上。
(二)农村小学报考城区小学对象。
在我市农村小学校任教满五周年及以上(“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和定岗不定编教师服务年限计算在内)的在编在岗且年龄在四十五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教师。从外县市调入我市任教的教师,在外县农村任教的工作时间可累计计算,但必须在我市农村小学任教满两周年及以上。
(三)城区初中报考乐平中学分校对象。
在我市城区初中任教满三周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且年龄在四十五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教师。
四、考调条件
报名参加考调考试的,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或职称资格证,不允许跨学科报考。
2.报考岗位须与现任教学校为同一层次(即农村小学只能报考城区小学的岗位;农村中学只能报考城区中学(含乐平中学分校)的岗位;城区初中只能报考乐平中学分校。
3.九年一贯制学校,由任教学校出具2022-2023学年度任教学段的证明。
4.报考小学岗位的须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岗位的须本科及以上学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及师德师风考核合格及以上。
6.近三年在教育教学岗位上任教。
7.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需要的。
8.由农村学校考调进城已聘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一旦录取,如调入学校相应职称岗位已满,同意高职低聘。城区中学考调乐平中学分校已聘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一旦录取,如调入单位相应职称岗位已满,同意高职低聘。
9.近三年违法违纪被处分过,不得参加此次考调。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2-2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申请人按岗位要求填好准考证(附件2)和《乐平市2023年考调教师报名表》(附件3)一并交所在学校,所在学校在规定时间统一报教体局人事股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乐平市2023年考调教师报名汇总表(附件1)电子稿由学校统一发至邮箱:181270131@qq.com。
3.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乐平市2023年考调教师报名汇总表》(附件1)《乐平市2023年考调教师报名表》(附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或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学历查询结果(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附件2,由本人只填写“姓名”、“学校”和“报考岗位”三栏并贴好照片),以上材料交由学校统一报至人事股。
4.由市人社局、市教体局抽调相关人员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核通过人员于8月24日到教体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由学校派员统一领取),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调工作全过程。
六、考试及加分办法
考调采取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及分值:相应学科专业知识80分、教育综合知识20分(教育法律法规及师德师风等方面知识),合计100分。
1.考试时间:8月25日9:00-11:30
2.考试地点:乐平九小
3.荣誉加分办法。近三年来获得县级人民政府、地级市教育局授予荣誉称号的教师加2分;地级市人民政府、省教育厅授予荣誉称号的加3分;省级人民政府、教育部授予荣誉称号的加4分(学校在荣誉材料复印件上盖章确认上报);荣誉不重复计算加分,4分为上限。
七、录取办法及选岗方式
1.考调对象根据总成绩,按考调计划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调对象。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并超过考调计划时,以教育综合知识得分高者确定为拟调对象,若教育综合知识得分又相同,则以教龄长者确定为拟调对象。
2.拟调入人员名单在乐平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因资格不符或取消成绩所产生的缺额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如发现不符合考调资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产生的缺额不递补。如因个人原因放弃选岗的,不进行递补。
3.拟调对象公示无异议后,采取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选岗(城区中学选岗只能选择乐平中学分校)。在选岗或出现缺额递补时,如总成绩相同,以教育综合知识得分高者为先,若教育综合知识得分又相同,则以教龄长者为先。
4.如城区学校因考调造成岗位缺额,由农村学校考调教师选岗补满。
5.调入对象实行试用制,期限为一年。试用期考核合格者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八、纪律要求
1.各学校要严把报名资格审查关,校长在资格审查中负直接责任。
2.诚信原则贯穿整个考调过程,凡发现瞒报、虚报、提供虚假证明参加考调考试的,取消当年考试成绩,三年不得参加考调。凡在考调考试中发现代考、夹带、抄袭、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取消考试成绩,认定其当年师德考核不合格,且三年不得参加考调。凡在考调过程中有诬告、恶意不实举报或无故上访闹事者,认定其当年师德考核不合格,两年内不得参加考调。
3.拟录人员放弃选岗的,三年内不得参加考调,三年内不得评先评优及晋升职称。
4.考调过程中,工作人员实行亲属回避制度。
5.考调工作应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工作人员应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违者将追究相关责任。
本公告解释权归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