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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加大高素质青年人才引进力度,打造人才聚集中心,发挥人才引领作用,为芮城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41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单位及岗位
引进单位、岗位、数量、专业及其他条件见《芮城县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
三、引进对象和引进方式
引进对象主要为高校毕业的应往届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符合岗位要求(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8月10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8月10日及以后出生)。
本次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博士研究生采取不限名额、不限专业,根据所学专业和个人意愿一对一开发岗位,采取考核方式引进。硕士研究生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比例达5:1的,增加笔试环节,小于5:1的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四、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年龄符合岗位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名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人员;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博士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7.参加引进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以上引进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时间。
五、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山西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公开招聘”专栏、芮城县人民政府网(www.rcx.gov.cn)发布引进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ruicheng.bmren.cn。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9:00—8月18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期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必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一致。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研究生招生专业(研究生参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设置)。对报名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领导组办公室进行报名资格认定。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已参加工作的人员如要报考,须持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其报考的推荐书或介绍信,方可报考。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考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如在8月18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8月18日17:00后,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建议报考人员尽早报名,以免后期因网络压力大或等待审核结果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3.缴费及费用减免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按报名网站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3年8月19日12:00前进行网上缴费。根据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运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运发改价费字〔2016〕288号),缴费标准为10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芮城县2023年度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报名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凡符合减免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并于8月18日17: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芮城县人社局416办公室审核。审核结果将于报名结束后统一反馈,审核通过后退还考试费。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4.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考人员,请随时关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信息。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及后续公告都将会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后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本次招聘笔试及其他环节使用。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本次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当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用人数比例达到5:1的,增加笔试环节,小于5:1的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均采取百分制。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计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直接参加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人文科技、公文写作与处理和职业道德等,《专业知识》内容为: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单人单桌,一堂考完。
笔试结束后,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笔试成绩查询公告,报考人员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报名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比例不达5:1的,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资格复审需要材料按以下顺序分别将原件、复印件整理(具体提供材料以岗位要求为准):
(1)网上报名登记表(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2)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期内);
(6)《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7)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人员提供人事档案存放证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通过研究方向报考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岗位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和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含预备党员),提供相关证明。
以上材料属证件类的验原件留复印件,属证明类的留原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详细材料及相关要求以资格复审公告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若资格复审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的,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若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则全部进入资格复审,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www.rcx.gov.cn)上进行公布。
3.面试
教师岗位采取讲课的方式,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其余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协调组织、问题解决等能力,以及与岗位匹配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等。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面试顺序临时抽签决定,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当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引进岗位名额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时或者直接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相同时,由县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工作领导组组织加试一场笔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笔试加试成绩确定。
体检工作由县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含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由县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工作领导组统一安排,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采取实地了解,个别谈话,社会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以及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等进行审核。用人单位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应聘者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引进名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工作领导组审定后,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因群众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由主管部门和纪委监察部门调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1.公示期满,如无影响聘用的相关情况,引进名单经县引进高素质人才领导组审定后,由编办、人社部门下发聘用通知,各用人单位按要求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本次引进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在5年服务期内(包含试用期)不得调离、辞聘、离职或以借调名义离开工作岗位,也不允许报考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
六、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引进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引进纪律。各环节实行专人负责,责任追究,坚决杜绝差错失误、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二)引进工作应当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从事引进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引进工作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应聘人员必须诚实守信,对其所提供的证件保证真实、合法、有效,对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本次引进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359—3023146(县委组织部)
0359—8720585(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359—3028500(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