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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乡镇(街道)学校公开考调教师到县直中小学校任教。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考调方案》)。
一、组织领导(略)
二、考调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考调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考调岗位及人数
共计考调教师100名,具体岗位详见《织金县2023年公开考调县直中小学校教师岗位表》(附件1)。
四、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
各乡镇(街道)中小学校、第七中学、第八中学在职在编教师。其中:县直小学面向各乡镇(街道)小学在职在编教师考调;县直中学面向各乡镇(街道)中学、织金县第七中学、织金县第八中学在职在编教师考调。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乐于奉献,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020年7月26日前参加工作)。
(3)报考小学: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可按教师资格证学科报考,也可按目前所任教小学学段科目报考。报考初中: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按教师资格证上的学科报考。
(4)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26日后出生),市级及以上名师、骨干教师可放宽到45周岁(1978年7月26日后出生,任期满未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除外)。
(5)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考核、师德师风考核须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 近三学年(2019-2020学年度、2020-2021学年度、2021-2022学年度)任教科目统考成绩或绩效考核在本乡镇(街道)(七中、八中为本校)排名前20%的。
2.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近五年参加考调完成试教后自动放弃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调动资格的人员。
(4)外县调入或县内跨乡镇(街道)调动未满3年的(2020年7月26日及以后调动的)。
(5)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以公安部门证明为准)。正在被纪委监委立案调查未作出结论或尚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6)因校园安全、师德师风等事故承担责任的相关责任人,不得参加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3.交流轮岗人员符合考调条件的,可回原单位参加报考。
五、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考调信息于2023年7月19日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zhijin.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6日—7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织金县中等职业学校。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报。如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办理报名手续的,需同时提供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报名所需资料(请按以下顺序进行编号和装订):
(1)《织金县2023年公开考调县直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1份,用A4纸打印,须如实填写,经乡镇(街道)中心学校(七中、八中)主要负责人审核签署“情况属实,符合条件,同意考调”并签名加盖公章,报考人员亲笔签名压手印。考生务必认真阅读《考调方案》,真实全面填写《织金县2023年公开考调县直中小学教师报名表》,因错填、误填、漏填、涂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填写不真实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追究相应责任。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3)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4)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5)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须由乡镇(街道)中心学校(七中、八中)主要负责人签署“与原件相符”并签名加盖公章。
(6)所在单位出具的2020年以来师德师风考核合格及以上证明,须由乡镇(街道)中心学校(七中、八中)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7)任教学科的课表证明,须由乡镇(街道)中心学校(七中、八中)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交流轮岗人员不用出具课表证明)。
(8)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红底证件照片4张(照片背面写上报考人员姓名),同时提交电子版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
(9)《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1份,须由报考人员现场签名压手印。
(10)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每人缴纳考试报名费100元。
5.相关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考调计划取消的除外)。
各岗位报考人数与计划考调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该岗位考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考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考岗位不再进行调整;考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审核符合相关条件后,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符合改报条件的,及时办理退费手续。提交书面改报申请和退费截止的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由所在单位和考调单位具体负责。所在单位负责严格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考调条件,并控制报考人数。乡镇(街道)报考人数控制在本乡镇(街道)在职在编教师(含尚未接转的特岗教师)总数的20%以内,第七中学、第八中学报考人员控制在本校在职在编教师总数的15%以内。在不超过控制数的情况下,凡符合考调条件的人员均签字同意考调。考调单位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织金县2023年公开考调县直中小学教师报名表》,对照《考调方案》和考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考调工作的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报考人员不符合考调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考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考调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有关证件及其他相关资料骗取考调资格的,取消其考调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参加考调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资格审查人员责任。
六、考试
考试工作在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考试采取笔试和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试教成绩和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试教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教学公共知识及相应学科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23年7月30日上午9∶00—11∶30(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为笔试和试教使用,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
4.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23年7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织金县中等职业学校。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考生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于成绩公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办理。笔试缺考、笔试成绩无效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试教
1.试教对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报考人员与考调岗位数达到3:1比例的,按3:1比例确定试教人员;报考人员与考调岗位数只达到2:1比例的,按2:1比例确定试教人员;若按此比例出现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试教环节。试教人员名单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试教人员名单一经公布,进入试教程序人员不得提出放弃试教、考察和调动的要求。若放弃试教、考察和调动的,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任何考调及调动,并按相关规定从严处理。在试教人员名单公布之后的各环节,因各种原因导致考调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2.试教时间:2023年8月5日上午9:00。
3.试教地点:另行通知。
4.试教内容:试教内容为报考岗位现行教材,同一学科使用同一课题进行试教,具体内容随机抽取。
5.试教方式:试教采取现场教学的方式进行。试教时长为20分钟(含备课时间)。试教当日上午8:00,考生凭本人《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进入指定试教室;抽签结束仍未到达指定试教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试教及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试教结束,实际面试考生人数与计划考调岗位人数达不到3:1、2:1比例的考生,其试教成绩须达到本次考调同一学科当日试教实考考生平均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完成试教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教成绩×60%。
试教成绩、总成绩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七、考察
试教结束后即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调单位及县教育科技局负责实施。根据考调岗位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试教成绩高的进入,若试教成绩也相同的,通过试教复试的方式确定考察对象。
成立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须为中共正式党员)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查阅干部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调动建议意见。
考察以“德、能、勤、绩、廉”为主要内容,主要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现实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情况。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考调方案》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一)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拟调动人员名单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调动的,取消调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二)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拟调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
拟调动人员须填写《调动人员登记表》。
拟调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调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任何考调及调动。
九、签订聘用合同
拟调动人员须重新参加考调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及待遇核定。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报考人员,由考调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竞聘。如在考调单位无报考人员原任专业技术岗位或未竞聘上的,须降低岗位等级聘任。
拟调动人员须按黔府办发〔2003〕73号文件规定与考调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内容条款包含“3年内不得申请调动、离职进修和不申请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组织需要提拔的除外),如有违约,则按合同约定的有关条款处理”。工资转移手续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列入考调单位发放。
本次考调的教师,主要解决城区部分学校师资不足问题,根据工作需要,如今后城区学校需要岗位调整,必须服从在城区学校范围内调整安排。
十、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2194005 织金县教育科技局
0857-7638338 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7621350织金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
十一、注意事项
1.在考调过程中,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信息都将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在本次考调工作各环节中,请报考人员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密切注意公布的相关信息。因未阅读公布的相关信息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考调方案》解释权属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