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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20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应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二、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全部为面试前置岗位。
公开招聘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日9:00—6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6月20日11:00—7月1日16: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网站(http://www.sldyzx.cn/)报名。
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6月30日16:00报名截止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学校联系,联系电话0546-6382259,0546-6382028。
(二)网上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6月20日11:00—7月1日16:00。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应聘人员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对于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取消、核减计划在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网站予以公告,取消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应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三)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对通过网络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请及时关注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网站首页“通知公告”的相关通知。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网上缴费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报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现场资格审查时,将相应材料一起审查,并留下复印件。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3年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附件2)。
缴费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网站首页“通知公告”的相关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先面试,后笔试。
(一)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试讲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重点考察学科专业素养和专业工作能力。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网站首页“通知公告”。
(二)笔试
根据该岗位招聘计划,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1:5时,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各学科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胜利一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笔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网站首页“通知公告”的相关通知。
考试结束后,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按60%、4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五、考察和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工作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同一岗位参加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营市教育局及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限取得学历学位或相应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本次招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为三年,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网站发布。
八、其他事项
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
1.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xls
2.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3.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