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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办更高品质、更具内涵的盐都教育,盐城市盐都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1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盐都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具备《盐都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符合规定类别的相应教师资格证)。
6.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7.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全部入事业编。
10.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需在体检考察前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江苏省2023届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应当回避的岗位;
(4)《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服务未满三年的(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
(5)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考者通过电脑访问“盐都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报名,报名网址:http://yd.zp885.top:9001/,个人注册后即可报名(须牢记登录账号和密码)。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
(1)报名、资料上传
2023年6月19日9:00-6月21日16:00。
(2)资格初审
2023年6月19日9:00-6月22日16:00。
(3)陈述申辩
2023年6月19日-6月23日期间9:00-16:00。
(4)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2023年6月19日9:00-6月23日18:00。
(5)缴费确认
2023年6月19日9:00-6月24日12:00。
2.网上确认
(1)资格初审工作由盐都区教育局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须在2023年6月23日16:00前向盐都区教育局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微信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第2-3个工作日到盐都区教育局办理减免考务费登记手续,统一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5)报名成功者请关注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笔试公告,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的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报名人员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③2023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④2021-2022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以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名,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⑤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上传材料每张图片不超过300KB,所有图片总大小不超过5M。
(3)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材料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招聘程序。
(4)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6月25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接受任何方式的报名。
(5)选择岗位报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工作由盐都区教育局和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试卷满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备的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注意事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准考证在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使用,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参加笔试。
2.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登录盐都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和名次。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跟进),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时间、要求在盐都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和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3.资格复审。面试前,盐都区教育局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携带《盐都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从报名网上自行打印一份,报名者本人须签字)、以及资格初审时上传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盐都区教育局现场资格复审并缴纳面试费100元。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被委托人须同时提供委托人(考生)和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亲笔书写的书面委托书。
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意见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盐都区教育局提出陈述申辩。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音乐、体育和美术岗位面试采用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其他岗位面试采用上微型课方式。音乐和美术学科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分别为60分和40分,体育学科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分别为40分和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5.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计算总成绩。
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总分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盐都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和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盐都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3.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六、公示、选岗及聘用
1.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都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和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对递补人员,按有关规定体检、考察合格后,另行公示。
2.选岗。选岗工作按照《盐都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同一岗位选岗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选岗,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决定选岗顺序(具体另行通知)。
选岗人员限选所报考的招聘岗位,且岗位当场选定,不得变更。选岗应由应聘人员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参加。未按规定参加选岗的,按照自动放弃处理。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选岗结束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选岗结果将在盐都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和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3.聘用。选岗结束后,由盐都区教育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携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到盐都区教育局审核,并将个人档案转递至盐都区教育局档案室。拟聘用人员为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以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八、招聘政策咨询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监委监督。
咨询电话:0515-88426227(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515-88426131(区人社局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0515-88585970(区纪委第二派驻组)
盐城市盐都区人社局
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