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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兴绥”战略,引进高素质人才,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关于人才引进的若干意见》(棱发[2022]9号)等文件精神,经绥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12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留学研究生。
二、岗位要求
岗位具体要求和条件详见《绥棱县2023年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在40周岁(1982年4月及以后出生)及以下;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6.报考教师岗位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医生岗位须具有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证;
7.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或被开除工作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8.已被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
9.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引才公告在绥棱政府网站(www.suiling.gov.cn)、“绥棱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网上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4日--5月6日
报名方法:下载并填写《绥棱县2023年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绥棱县2023年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网上报名提交材料清单》(附件3)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lxrcb@163.com,邮件主题需注明: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报名人员发送报名邮件后,未收到自动回复提示的,请拨打电话确认,确认电话:0455-4665388(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三)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绥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初审未合格的,可选择报考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报考人员须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或在任何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现场资格确认
考生须携带《绥棱县2023年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现场资格确认提交材料清单》(附件4)材料,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绥棱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根据不同岗位采取不同面试方式。
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教学能力、教学设计、实施、语言、板书、讲解等基本技能;
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并列时,采取加试笔试的形式排出名次。
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1.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相关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
2.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学习表现、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及未参加体检、考核人员不予聘用。空缺岗位,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确定进入体检与考核人选的办法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绥棱政府网站和“绥棱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一经公示,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经绥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
(一)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人才落实绥棱县事业编制,并享受我县在编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二)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
1.生活补贴
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的生活补贴;
2.租房补贴
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绥棱县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3年内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因公寓数量不足需要租房的,连续3年发放租房补贴,标准分别为每年10000元、8000元;
3.购房补贴
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正式入职后在绥棱自主购房的,给予15万元、6万元购房补贴;夫妻双方均符合政策条件的,每人再额外给予5万元、2万元的补贴支持;
4.子女入学
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子女中小学教育阶段,可按照本人意愿,由教育部门统筹分别安排一次就读学校,不受学区限制;
5.保险政策
用人单位及时为引进的研究生办理或接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手续。
六、引进人员管理
本次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人才,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离,辞职或擅自离职的需全额退还已发放的生活和住房等补贴。
附件1:绥棱县2023年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绥棱县2023年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报名登记表.xls